星期天,於躍一早就先跟陸小燃碰了麵,然後再去接王瀟琳和米亦甜。
“學長,我我這兩天想了想,既然以後米亦甜會成為我們的合作夥伴,那我們等會去買衣服的時候,米亦甜如果有特彆喜歡的衣服,我們就以私人的名義買下送給她吧,如果給她搭配的所有衣服都當做公司物品收到倉庫,總歸會讓人感覺不舒服的。”
於躍其實也有過這個想法,隻是於躍不好自己提,比如他以自己的名義送米亦甜,陸小燃會怎麼想?所以這句話怎麼也不能出自於躍之口。
而且公私分明這也是一個公司最基本的規章製度,正所謂上行下效,上層領導都不以身作則,又怎麼指望下層員工能夠認真對待?
所以不管怎麼說,於躍之前的說法都沒有錯,至於陸小燃以私人的名義已經自掏腰包送米亦甜一部分的衣服就更加沒有問題了。
現在不管是陸小燃還是王瀟琳,都已經有了自己的漫畫收入,所以在選購的這些衣服和飾品中,真心喜歡的可以自己花錢買下來,其他的放入庫存。但是米亦甜卻還在跟自己的家人要零花錢,所以基本沒有這個資金來購買自己喜歡衣服,全部放入庫存又難免會讓她感覺有些難堪。
所以陸小燃才想到這樣的做法。
帶著顏值很高的三個花季少女去買衣服是一個怎樣的體驗?
大概是……《暖暖》×3現實版,加上無儘的回頭率。
換句話說,這也是於躍自己想不開,竟敢陪妹子逛街,還是三個妹子一起。
於躍對服裝的搭配、飾品的搭配有著自己的理解,所以一路以來也給出了不少的建議。
帶著三個顏值都比較高的姑娘滿大街的跑,從大大小小的各種女裝店裡,淘著或貴或便宜的各種品牌的女裝、女鞋、飾品等等。
所以僅僅是跑了幾家店,於躍在很多豔羨的目光中,不得不給自己進行一些偽裝,免得一下子就被認了出來。
畢竟他也是一個公眾人物,影響不好。
於躍的這一波操作,倒是讓王瀟琳和米亦甜刮目相看。
晚上回去之後,隻用了兩個晚上的時間,就把標準包的武將和所有卡牌給草草的寫製作來了。
《三國殺》在大家的記憶中,最快樂的要數跟朋友、同學或者同事一起麵殺時候。尤其是學生時期,思維活躍卻沒有多少資金,,沒有多少娛樂項目,大家在宿舍中更多的是打牌、吹牛聊天。
所以,《三國殺》這款遊戲的出現,簡直是大殺器。
有這這樣一個比打撲克牌有意思的多的桌遊遊戲,當初的遊卡《三國殺》就迅速的在學生之中推廣開來,在年不斷完善,完成為了最後的標準版。
並在09年正式推出了網絡版。
可以說《三國殺》不管是麵殺版本還是網絡版本,都走的相當順暢,也積累了特彆好的口碑。
但是《三國殺》這款遊戲,也陷入了“抄襲門”中。抄襲這種事情,是經久不衰的話題,中國的遊戲、影視、歌曲似乎基本逃不過這個話題。
而《三國殺》是借鑒了美利堅卡牌遊戲《BANG!》製作的。
比如《BANG!》裡麵有警長、副警長、叛徒和歹徒四個身份,《三國殺》是主公、忠臣、內奸、反賊。《BANG!》有包括動作牌、裝備牌、陷阱牌三種分類,《三國殺》標準版是基本牌、裝備牌、錦囊牌三種分類。
說到陷阱牌,舉個例子,《BANG!》中有一張陷阱牌“炸彈”,作用是進行一次判定,如果是判定為黑桃2到黑桃9之間,當前玩家就會受到三點傷害並將此牌棄入牌堆,否則此“炸彈”牌將轉入下一個玩家的判定區。
有沒有很眼熟?
不過《三國殺》也有自記己一些原創的東西,總之“借鑒”這一點問題上,仁者見仁,不多贅述。至少在法律層麵上,遊戲的玩法是不被保護的,所以後來《BANG!》狀告《三國殺》也沒有成功。
這樣一個製作成本小,口碑好,有著不錯的營收的卡牌桌遊,自然就進入到於躍的腦海之中。於躍自己複製到這個位麵的難度低,自己又有著陸小燃、王瀟琳兩位漫畫師的情況下,想要把這款遊戲做出來,其實還是相當簡單的。
至於後續的推廣,於躍不缺資金,不缺渠道,不缺口碑,要是再宣傳不起來,那簡直是瞎。
所以於躍打算把《三國殺》,作為“飛蟲工作室”在兩款免費遊戲的口碑下的第一款遊戲投放入市場,靠著走大學生之間的宣傳路線,逐漸傳播到中小學之中,同時自己也可以通過自身的名氣進行推廣。
想明白了這一切,於躍登錄到玉音的論壇上,發了一個帖子,說道:“最近我設計了一款叫做《三國殺》的卡牌桌遊,過兩天打算在“飛躍社團”進行一下測試,等桌遊桌遊設計成熟之後,將會推廣給大家。”
以至於網絡上紛紛猜測,《三國殺》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桌遊。
有些人覺得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遊戲,有些人則覺得偶像設計的遊戲,絕對是個好遊戲,並且引發了論壇上的大討論。並且認為這是個好遊戲的人還拿出了於躍製作的兩款免費遊戲作為例子,證明於躍是有非常獨到的遊戲設計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