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躍說道:“比如這首《年少時光》,我寫了兩首關於童年的歌曲,咱們就有人跟著寫,而且歌詞還不是很經得起推敲,並且也是民謠。這樣的作品其實隻要打開思路,能夠寫出來的人還是很多,娛樂公司不會收這樣的歌曲,其他民謠歌手自己會寫,你說你怎麼賣錢?誰又會花這樣的冤枉錢來買?換句話說,如果《童年》或者《兒時》,不是我自己唱的話,能不能賣出去我自己心裡都是一點底都沒有的。隻有我唱出了價值,這兩首歌才有價值。這個你能明白嗎?”
“那我們自己唱呢?”
“你們是想像我那樣,製作好了歌曲之後,投稿到網站上?”
“嗯。”慕容南石點頭道。
“投稿倒是能夠投稿,但是有幾點問題,我也不藏著掖著。”於躍說道:“第一,編曲、錄製都是要錢的,不可能簡簡單單的上傳上去,就能夠萬事大吉了。我們都是玩樂隊的,知道一首歌的編曲有多重要。這些投資成本你們有沒有想過,錢誰來出?萬一歌曲賺到錢了,怎麼分配?畢竟大部分歌曲都是大家集體創作出來的,到時候鬨了矛盾反而不美。”
“第二,你們是想直接自己投稿,還是說讓我幫你們推薦?你也知道,我現在的名氣,都是自己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口碑相當重要。當然我不是說要你們給我分配什麼利益,我也不可能跟你們要什麼利益的。我的記意思是說,如果讓我推薦,我會對你們音樂的要求比較高,畢竟這關係到我的眼光和口碑。就比如剛才的最後選出來的四首歌,如果再提高要求,就一首勉強值得我推薦。”
慕容南石愣了一下,問道:“問題出在哪?”
“歌詞,主要的問題都出在歌詞上。”於躍繼續說道:“你沒發現,十一首歌裡的三首情歌在第一輪就被我斃掉了嗎?歌詞寫得要麼太幼稚、要麼就是無病呻吟,感覺就是在尬寫。所以想走我的門路,你們就得好好的打磨一下歌詞,儘量做到歌詞聽起來不尷尬又不拗口,而且表達出來的內容要比較清晰易懂,這也是當初在教寫歌的時候就說過。歌詞是表達情感的東西,你們這種集思廣益出來的東西,未必就是好的,就像是把大家的思想雜糅在一起,總會有點怪。或者每個人各自寫一個歌詞,最後選一個最好的,說不定反而比較好,倒是曲子寫的還行。”
這兩個問題其實都是比較重要的問題,尤其是利益分配問題,以後肯定會催化出矛盾,這也就是從一開始於躍就打定主意不涉及利益的原因。
所以於躍給慕容南石提了意見。
社團集體創作出來的歌曲,編曲、錄音的費用都由學校出,然後版權以及利益最後全都歸社團所有。社團可以用這些錢購置一些公用的樂器,供大家學習使用,到那時這筆錢必須公開透明,每一筆賬都要列的清清楚楚。到時候於躍可以跟白鶴年商量專門開個“飛躍社團”的版塊,至於則呢麼操作,這個慢慢商量。
或者如果能夠討論出其他的分配方式就自己去想。
如果個人作詞作曲的,一種是版權可以捏在自己手裡,但是就無法用社團的名義發了,也無法走自己的這個推薦渠道,最後所得的錢自己出,所有利益也是自己拿,純靠自己去闖出一條路。除非詞曲都寫的非常好,於躍才會考慮推薦。
另一種是版權賣給社團,至於是現金還是分成,分成拿幾年,這些都要考慮好。
於躍說的問題都很現實,讓慕容南石緊蹙著眉頭。
“該麵對的東西遲早要麵對的,該說清楚的東西也遲早得說清楚。”於躍說道:“我們雖然是學生,還沒有踏足到社會,但是很多東西就是這麼現實,你其實是我的學長,在學生會呆了這麼久,心裡也應該清楚一些。”
說完這些,於躍就離開了。
主要問題他已經點出來了,至於大家怎麼選擇,於躍就控製不了了。
慕容南石站在原地思索了一會,於躍的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該麵對的東西,還是得麵對,逃避是無法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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