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第 4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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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警察而言,將人抓住可不意味著案件就結束了,事實上之後還有很多很多的工作,比如葵新月今天打算去審訊的這個犯人。

凶殺案裡,犯人被抓住了,但是在將案件移送到檢察院,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前,還有相當多的資料要填充在案卷裡。犯人被送檢前,警察們也會對其進行多次訊問,反複確認案件中需要被證明的很多東西。

雖然在很多人看來都很沒有必要,但是事實上這是在法律上非常有必要的程序,用來保障犯人和受到侵害的人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的權益,就比如葵新月手裡現在的這個案子,他除了需要問清楚這次案件的全部細節之外,還要反複確認對方有沒有可能傷害其他人、和其他人之間有無仇怨等問題。

通常來說,走私的問題是歸防衛省管的,是的,走私這一係列的事情都不歸警視廳管轄,這點真的蠻神奇的,但是大部分的犯人本身是不知道的,對他們來說,被警察抓到和被防衛省抓到下場其實都是差不多的。啊,被防衛省抓到可能會更糟糕一些就是了。

而這一點,不光是犯人不知道,甚至很多警察也不知道,畢竟雖然理論上日本的警察都是全能警察,上能緝凶抓犯人,下能指揮交通調解糾紛,但是這隻是理論上的事情,很多警察一從警察學校畢業就會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還給教官們,自然不能指望他們的法學知識。

所以當葵新月小心翼翼地問出了“你知道你的走私品都賣給什麼人了嗎”的時候,他身邊的警察並沒有任何的反應,甚至還因為長時間的加班而有些昏昏欲睡,畢竟做筆錄這麼無聊的事情,有一個專心做就可以了。

犯人也沒察覺到有什麼問題,他被麵前的這個警察在一開始的抓捕到前兩天的兩次審訊當中已經多次戳破了自己的謊言,目前正處於一種自暴自棄,對著麵前的警察無論如何傲氣不起來的狀態之下,已經算得上有問必答了。

“我以前的時候都是把貨物帶給港區的一個極/道組織的,可惜今年年初的時候,我聽說那個組織的頭目跑北海道去了,我失去了銷贓的渠道,就隻好將東西陸陸續續以低價出給一些電器商。”這位犯人很認真地想了想,但是除了那已經消失不見的大客戶之外,他是真想不起來幾個有名有姓的客人。

“好的,我知道了,感謝你的配合。”葵新月在聽到人已經跑了的時候有那麼一瞬間很想抱頭大叫,不過他到底沒那麼做,隻是記下了那個極道組織和極道組織的相關人員之後,他便故作輕鬆地結束了這次的筆錄,並且十分理所當然地沒有將最後走私的幾個問題放進筆錄裡。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葵新月有些頭疼地看著手裡的手帳本,極/道啊……而且還早跑北海道去了……

這……

就在這時,他看到門口的文員正捧著一大堆文件走進來,文件堆得已經完全超過了她的頭頂,為此她走得有些跌跌撞撞,很是艱難的樣子。

葵新月趕緊起身,走過去將她身前的文件接過來了一些,“這些東西放到哪裡去?”

“啊,是葵君啊,謝謝。”文員先開口道了聲謝,然後才快速地說道,“這些都是要拿到課長辦公室去的,麻煩葵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