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一滴血(2)(2 / 2)

明天下 孑與2 6447 字 9個月前

今天,在巴紮上殺人立威,應該是他充當治安官之前做的第一件事。

而這一套,是每一個治安官上任之前都要做的事情。

日頭漸漸偏西。

下午的時候,西北地一般就會起風,巴紮也會在這個時候散去。

賣羊肉的生意被張建良給攪合了,沒有賣掉一隻羊,這讓他覺得非常晦氣,從鉤子上取下自己的兩隻羊往肩膀上一丟,抓著自己的厚背砍刀就走了。

隻剩下一個穿著羊皮襖的人孤零零的掛在橫杆上。

自從大明開始施行《西部自治法規》以來,張掖以北的地方施行居民自治,每一個千人聚居點都應該有一個治安官。

這些治安官一般都是由退役軍人來擔任,軍隊也把這個職務當成一種獎勵。

藍田皇朝的第一批退伍兵,基本上都是大字不識一個的主,讓他們回到內地充任裡長,這是不現實的,畢竟,在這兩年任命的官員中,讀書識字是第一條件。

最早追隨雲昭造反的這一批軍人,他們除過練就了一身殺人的本領之外,再沒有彆的長出。

畢竟,這些治安官,就是這些地方的最高行政長官,集行政,執法大權於一身,算是一個不錯的差事。

而那些被派來西部戈壁灘上擔任官員的讀書人,很難在這裡存過一年時間……

死了官員,這無疑就是造反,軍隊就要過來平叛,可是,軍隊過來之後,這裡的人立刻又成了善良的百姓,等軍隊走了,重新派過來的官員又會無緣無故的死掉。

不論是十一抽殺令,還是在地圖上畫圈展開屠殺,在這裡都不怎麼合適,因為,在這幾年,離開戰亂的人內地,來到西部的大明人很多。

這樣的拉鋸戰拉的時間長了,藍田皇廷忽然發現,治理西部的成本實在是太大了。

而吏部,也不願意再派國內的精英來西部送死了。

在官員不能到位的情況下,唯有倉曹不願意放棄,在派出軍隊殺的血流成河之後,終於在西北確定了稅官神聖不可侵犯的共識,

而帝國,對這些地方唯一的要求便是征稅。

為了能收到稅,這些地方的稅官,作為帝國真正委派的官員,隻有為帝國收稅的權力。

執行這樣的法規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西部——實在是太大了。

皇朝不可能讓一個偌大的西北長久的處在一種無政府狀態,在這種局麵下《西部自治法規》自然而然的就出現了,既然西北地民風彪悍,且冥頑不靈,那麼,除過文治,之外,就隻有武力治理這一條路好走了。

在張掖以北,任何想要耕種的大明人都有權力去西部給自己圈一塊土地,隻要在這塊土地上耕種超過三年,這塊土地就屬於這個大明人。

在張掖以北,個人發現的礦藏即為個人所有。

在張掖以北,個人捕捉到的野人,即歸個人所有。

在張掖以北,百姓除過必須繳稅這一條之外,施行積極意義上的自治。

張掖以北的人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無不歡欣鼓舞,然後,混戰也就開始了,這裡在短短的一年時間裡,就變成了一塊法外之地。

就在這些混血的西部大明人為自己的成就歡呼鼓舞的時候,他們突然發現,從內地來了太多的大明人。

而這些大明人看起來似乎比他們還要凶惡。

導致這個結果出現的原因有兩個。

凡是被判決服刑三年以上,死囚以下的罪囚,隻要提出申請,就能離開監牢,去荒蕪的西部去闖一闖。

凡是因為參與李弘基,張秉忠,等等流寇造反,從而失去了分配內地土地的流寇,可以去西部擁有自己的土地。

很多人都清楚,真正吸引這些人去西部的原因不是土地,而是金子。

離開內地的人之所以會有這麼多,更多的還是跟西部的金子有很大的關係。

金子的消息是回內地的軍人們帶回來的,他們在作戰行軍的過程中,經過很多無人區的時候發現了大量的金礦,也帶回來了很多一夜暴富的傳說。

這些昔日的流寇,昔日的盜賊們,到了西北之後,很快就自動占領了所有能看到好處的地方……且很快重新集結成了無數股賊寇。

他們在西北之地搶劫,殺戮,橫行無忌,有一些賊寇頭目已經過上了錦衣玉食堪比王侯的生活……就在這個時候,軍隊又來了……

每一次,軍隊都會準確的找上最富庶的賊寇,找上實力最龐大的賊寇,殺掉賊寇頭目,搶走賊寇聚集的財富,然後留下一窮二白的小賊寇們,任由他們繼續在西部繁衍生息。

一連三次這樣做了之後,賊寇們也就不再聚集成大股強盜,而是以零星存在的方式,繼續在這片土地上生存,他們繳稅,他們耕作,他們放牧,他們也淘金,偶爾也乾一點搶劫,殺人的小事。

總體上來說,他們已經溫順了很多,沒有了願意真正提著腦袋當老大的人,這些人已經從可以橫行天下的賊寇變成了地痞流氓。

這一點,就連這些人也沒有發現。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張建良依舊蹲在那具屍體邊上抽煙,周圍黑乎乎的,隻有他的煙頭在黑夜中明滅不定,如同一粒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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