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十二支出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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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十二支出手!

呼!

燃燒瓶被砸在大號的詭異身上,“砰”的一下炸開,火焰順勢向四周擴散,連那兩隻小一號的詭異都被火焰瞬間吞噬。

然而看似火焰吞噬了大號的詭異,但實際上在它身體周圍仿佛有一堵無形的牆壁將其保護起來,與火焰隔絕。

不燃,真就“不可燃”。

“不燃”的本體無法燃燒,沈歌又嘗試扔出幾個燃燒瓶,一邊扔,一邊退,躲開那兩隻小詭異的撲擊。

雖然係統預警提示“不燃”是4階詭異,但沈歌目測詭能也就比2階多一點,顯然是4年以後的4階。

兩隻小的,應該剛異化不久。

對付兩隻1階,一隻2階,對沈歌來說不是什麼難事。

連續幾個燃燒瓶砸下去,小的詭異成了火球,大的詭異卻毫無影響的追著沈歌用觸手又卷又刺,同時張開血紅的大口咬向他。

沈歌一抬手,詭眼“不可視”啪嘰一下拍在“不燃”腦門上,接著拔出殺豬刀先砍殺兩隻小號的詭異。

解決之後,安全起見先一個響指穿上全身附著型戰甲,然後才開始與詭異“不燃”遊鬥。

事實上以沈歌現在的實力,2階詭異也能隨隨便便解決,但這特性“不燃”他肯定會選擇吞噬,因此想要借機先在詭異身上測試“不燃”的防火程度,畢竟總不能自己獲得特性之後,往身上澆汽油去測試。

燃燒瓶之後是爆破手雷和破片手雷,爆炸傷害和破片對詭異“不燃”的傷害很低,基本都被詭能黑霧給化解了。

即為“不燃”,那麼爆炸造成的燃燒傷害也就無了。

能測試出的信息暫時就隻有這些,再多的估計就隻能等吞噬之後測試了,更何況每次吞噬特性,係統還會將其轉化為“技能”,也就是以更適合自己使用的方式進行融合。

想到這,沈歌決定直接解決這詭……東西,畢竟單從外形上來看,除了挺萌,著實不知道原形是什麼。

“坍塌!”

沈歌抬手朝詭異“不燃”一伸,展開無形領域,下一秒這詭萌萌就朝下墜去,接著沈歌又迅速解除無形詭域,詭萌萌大半截身體被鑲入水泥中,隻剩下蠢萌蠢萌的腦袋吐著詭能黑霧,以及胡亂揮舞的觸手。

沈歌提著殺豬刀上前,唰唰兩刀斬斷那些觸手,接著抬手將詭眼“不可視”從詭萌萌額頭摘下來。

隨後猛地一刀刺入詭萌萌額頭,雙手握住刀柄猛地下劃,直接將詭萌萌的腦袋剖開。

接著拔刀,砍!

噗!噗!噗!

黑血飛濺,沈歌剁肉的技巧越發嫻熟,要是哪天東窗事發被特策部開除,甚至還能去屠宰場找份工作。

當然,這隻是玩笑話,畢竟現在的特策部就算原地解散了,也不可能開除沈歌這對詭第一人。

【宿主擊殺4階詭異(特性:不燃),可將詭異屍體進行販賣,亦可讓係統吞噬,提取“特性”。】

【詭異(特性:不燃)——價值3000係統點數。】

【吞噬詭異,可提取特性。】

“吞噬!”

【4階詭異(特性:不燃)吞噬成功,提取特性“不燃”,該特性將以更適合宿主的形態進行“融合”,宿主屬性麵板已更新。】

“成功捕獲博人,先來瞧瞧效果。”沈歌說著打開屬性麵板。

【不燃:開啟特性後可以使自身進入“不可燃”狀態,特性維持階段任何燃燒傷害“無效化”。每秒消耗1%精神,可與其他特性同時開啟。】

使自身不可燃,免疫任何燃燒傷害……乖乖,這不意味著阿三隻敢晚上登上太陽,這特性一開,自己白天也能去太陽上洗澡了?

阿三那是玩笑話,而有了特性“不燃”,沈歌是真能上太陽洗個近七分鐘的日光浴。

彆的不說,下回放火燒房子,沈歌不用跑得遠遠的了,甚至還可以近距離觀摩燃燒的藝術。

沈歌順手將兩隻1階詭異的屍體出售,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大樓15層樓梯間金屬門的灼燒痕跡,以及樓梯上留下的燒焦腳印,對比詭異“不燃”的身形,顯然不是“不燃”留下的。

照理說沈歌一路找上來,如果是“燃燒型”詭異,那到哪一層都會留下痕跡,15層沒有,天台沒有,還能躲哪去?

難道被“不燃”吞了?

老實說,相比特性“不燃”,沈歌更想來個特性“可燃”、“隨便燃”、“比博燃”,提升他的放火科技樹。

畢竟對大多數詭異來說,“火燒”還是很有效果的。

沈歌又在天台附近找了找,看了看時間,距離他國對詭組織進入還有52小時的時間,便決定順著樓層找下去。

如果真有“可燃”存在,那和“不燃”一組合,相當於主動攻擊性的“無形+無聲”,沈歌自然不會錯過。

沈歌順著一路向下找,來到31層。

雖說有詭胃這種比較“溫和”的開鎖方式,但沈歌顯然不想浪費時間,直接一顆爆破手雷炸開門。

走廊中漆黑一片,什麼都看不見,手電筒一掃,目測也沒有微弱詭能飄散,仿佛一切都很正常。

但是在爆破手雷炸開門鎖的時候,他聽到走廊深處有細微的動靜。

幸存者?

還是詭異?

無論是什麼,本著“來都來了”的作死小技巧,沈歌自然也要走進去一探究竟。他沒有附著全身型戰甲,隻是將詭盾覆在右臂上,左臂啟動詭臂鎧,隨時準備展開不出詭域,對隱藏的詭異來個“燜燒”。

陰森的走廊中安靜的可怕,沈歌身上背著、掛著一大堆東西,但踩在鋪著地毯的走廊上幾乎沒有聲音。

寂靜,壓抑,換做一般人恐怕嚇得心跳都會慢半拍。

沈歌在27層問過那酒店經理,27到33層都是同一家酒店,而31到33則是酒店的“豪華套房”,所以就連走廊都鋪了地毯。

“咕嚕。”

“咕嚕。”

這時,一陣很小聲的吞咽聲從前方某個房間中傳出,和詭異發出如同擂鼓般的吞咽聲不同,這就像是普通進食時的咀嚼吞咽,隻是在這寂靜的環境中顯得格外明顯罷了。

沈歌放緩腳步朝發出聲音的位置走了過去,越是靠近那間發出異響的房間,越能聽見更多細微的聲音。

比如“滴答滴答”的水聲,仿佛在撕扯皮肉的“嘶拉”聲。

以沈歌的心理素質,顯然不至於被這點動靜嚇到。

順著聲音走到那間屋子前,門開著,他小心翼翼的走了進去,而聲音就是從這間寬敞的豪華套房中傳出的。

房間裡斷了電沒開燈,大樓外又是大霧天,落地窗透進的光線不僅沒有起到多大的效果,反而給屋子裡增添了幾分壓抑和恐怖。

沈歌舉著掛著手電筒的手槍朝房間裡掃去,隻見中間鋪著白色防塵毯的大床上,有一隻體長至少一米的兔子,身上冒著微弱的黑煙,被啃得麵目全非,內臟、鮮血撒了一床,白色的床單大片被染成了血紅色。

而大床周圍聚著四男一女五個人,有兩個撲在兔子屍體上,不斷的啃食著生肉,有一個捧著一大堆內臟大快朵頤,還有一個連頭都伸進了兔子的肚子裡,發出惡心、恐怖的咬食聲。

最後一個則趴在床邊,仰著腦袋張開嘴去接從兔腳上滴落的鮮血,但也不知是光線不好看不清還是彆的什麼原因,他嘴裡根本就沒接多少,反倒是臉上、身上已經被兔血染得鮮紅。

霎時間,沈歌有種在看行屍走肉的錯覺,仿佛這些人分食的不是一隻巨大的兔子,而是一個人。

論惡心和恐怖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重點是那隻兔子明顯已經發生了異化,隨著他們啃食,身體血肉斷裂處的肉組織跟蠕蟲一樣在蠕動,顯然是詭異最常見的“自愈型”。

這時,或是感覺到了光線,正捧著內臟大快朵頤的男人突然抬起頭,看到沈歌愣了大概一秒,接著臉上浮現出猙獰的笑容。

“嘿。”

“嘿嘿。”

“警官,吃嗎?吃不完,根本吃不完……餓了就吃啊,彆客氣,來,吃啊啊!”男人捧著滴落著鮮血的內臟,一步步朝沈歌走去。

“謝謝,不用了,沒胃口。”沈歌舉槍果斷拒絕。

但麵對沈歌的拒絕,男人臉上猙獰的表情沒有絲毫變化,仿佛沒聽到他的話一般繼續靠近。

“吃啊,不用客氣,餓了很久了吧?吃吧,吃不完的,吃不完的,嘿,嘿嘿。”男人獰笑著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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