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掌櫃見輪到了自己,便上前一步。
他從袖中掏出一本冊子,呈遞給杜大人之後,才開口道:
“十天前,顧小姐曾在我這裡典當了兩張房契地契,我一共給了她十張銀票,麵額是五百兩一張,一共五千兩。為了避免後續麻煩,每一張的票號,我都記錄在冊,請大人過目。”
杜大人翻了翻冊子,點了點頭,然後交給一旁的差役,吩咐:
“根據顧小姐的描述,將繡衣坊內符合特征的男子全都抓起來,對照冊子上的票號,搜身搜家,找到之後把人帶回府衙。”
公堂上的差役拿著冊子,領命而去。
緊接著,杜大人又開口道:
“現在辦第二件案子,許掌櫃,該你把事情說清楚了。”
當鋪許掌櫃躬身行了個禮,又拿出幾張紙,呈遞上去,然後說道:
“顧小姐,你十天前來我這裡當掉房契地契的時候,曾保證十天之內一定能贖回去,因此草民給你開的當票,期限便是十日。”
“按照當鋪的規矩,若是顧小姐能十日之內贖回,則是原價。”
“若是超過十日無力贖回,顧小姐需得拿著當票,親至當鋪,與小人講清楚,再次約定贖回時間,並且按照當鋪的行規,每遲一日贖回,需要繳納一定的遲滯金,也就是說,贖回的金額要比典當的金額貴。”
“若是超過十日無力贖回且本人未至,按照規矩,本鋪有權利自行處理典當物品,不管是兌換給其他人,還是自己收用都可。”
“這些規矩,顧小姐在典當房契地契當日,我已經跟你講明白了,並且你的當票上也寫的清清楚楚,可是如今十日之期已到,顧小姐既不曾贖回房契地契,又不曾親至當鋪與我重新約定,按照規矩,那房契地契就歸屬我本人了。”
“可是……”
顧京墨聽了一大堆當鋪規矩,蹙著眉頭有些不耐煩,便問道:
“可是什麼?你彆支支吾吾的,趕緊說清楚!”
許掌櫃又給顧京墨行了個禮,態度越發恭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