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歡坐在銅牆鐵壁封閉的審訊室裡,因為強亮的燈光而微微眯眸。
“這是你動了刹車的指紋,而報案人雲晚說你與她結怨已久,交代交代怎麼作案。”對麵的警官拿著筆紙記錄,嚴刑逼供。
黎歡歪著腦袋,戲謔反問,“雲晚身上的傷痕,像車禍?”
“是不是我們自有判斷,現在雲晚的車上有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警官步步逼問。
“有人采集了我的指紋放上去。”
“你是說有人栽贓陷害你?誰?”
黎歡正想開口,審訊室門外傳來了敲門聲,警官蹙眉,起身去和另一個警官出去溝通了半個小時左右。
再次重新走進來的時候,黎歡的手銬被解開了,隻聽到那警官解釋說,“查清楚了,指紋確實是有人故意陷害你,你的律師到了,跟他走吧。後續如果有需要,我們會和你的律師聯係。”
黎歡想能夠如此輕而易舉將她救出來的人,除了帝殊沒有其他人。
她走出審訊室哪裡看到什麼律師,隻看到墨謙迎上來關切問,“沒動用私刑吧,雲落小姐?”
“沒有,法治社會哪裡會用私刑。”黎歡懶懶應道,正大光明地走出了警局。
她毫發無傷,大概某些人心裡恨得咬牙。
……
回到彆墅。
管家給她遞了杯熱茶,麵似關心卻聽不出幾分,“雲落小姐受委屈了,喝杯熱茶暖暖胃,帝先生是第一時間通知警方,墨謙帶著證據去把您釋放出來。”
“他連麵都不露,我受不受委屈他會在意?”黎歡麵無表情喝了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