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約翰聽完老摩根的話,發現自己這次好像真的玩得有點大,但玩都玩了,開弓沒有回頭箭,現在退縮那就是慫包,所以堅決不能退縮,必須迎難而上,哪怕前麵是南牆就算用頭撞,也要撞出一條路來。
“父親,改革司法製度並不是要消弱司法實力,動搖司法地位,我的目的是消減掉一些機構,讓臃腫的司法部門變得精簡、高效,以應對日益增加的犯罪率,減少政府在司法上的龐大開支,配合執法部門高效應對接下來的治安整頓。”
“你消減司法機構不是消減人家的實力嗎?”老摩根一副我才不信,彆想蒙我的模樣看著約翰。
“父親!消減隻是為了精簡,不是為了消弱實力,美國的法院分為聯邦和州法院兩大係統,管轄權限錯綜複雜,上訴程序繁複,每年耗費大量的財政,比如一名死刑犯在市法院被判死刑,他可以從市上訴法院一直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從判刑到執行需要數十年時間,很多死刑犯最後根本就等不到執行就老死在監獄裡,而政府在他身上需要耗費一百多萬美元,為這樣的人耗費如此巨額的金錢值得嗎?這些錢完全夠一個美國人吃吃喝喝一輩子了,而導致這樣的結果就是錯綜複雜的法院體係,繁複的上訴程序,所以才讓這些人抓住了空子,成為這些人的保護傘,最後死刑自然不能震懾罪犯。”
“那你想怎麼辦?”老摩根承認約翰說的是事實,但這個問題涉及到聯邦和州的利益,不好解決,如果處理,一方必定受到損失。
“我的辦法是消減掉聯邦法院在各市、縣、州設立的法院……。”
“這肯定不行,你這不是消弱聯邦司法的實力嗎?”
約翰剛起了頭,老摩根就毫不留情的反對。
“父親,你聽我說完行嗎?我都沒說完你就反對,你這個反對毫無依據,我取消聯邦法院並不是消弱司法的勢力,而是加強……加強。”
“行,你接著說,我看你能說出什麼道理來。”
“聯邦法院取消在各市、縣、州設立的法院,各州成立鎮區、市、州三級法院,所有發生在本州的刑事、民事、外籍人士案件均有本州法院負責審理,執行三審終審製,鎮區一審,不服判決者可上訴市中院,對判決不服,還可以上訴到州高院,州高院審判結果,視為終審判決,當事人不可在上訴,但判處死刑者,州高院必須將案件交給聯邦最高院複核,經過複核才能執行。
而三級法院執行雙重領導體製,具體業務歸上級同類部門管理,行政關係歸當地政府管理,
也就是初級法院歸中級法院管理,中級法院歸州高級法院管理,州高級法院歸聯邦高級法院管理,聯邦最高法院負責管理全國法院業務,各州、市、區鎮政府管理法院行政關係,大家互不乾涉,專人管專事。
這樣一來既能消減掉龐大的司法機構,減少繁複的司法程序,也能更好的明確雙方責任。”
約翰這一招其實就是將法院一分為二,聯邦法院管事,各級政府管人,雙方的利益依舊保持,但卻精簡了臃腫的機構。
而老摩根聽完也覺得這個辦法不錯,平日那些什麼聯邦法院、上訴法院、市中院、巡回法院、州高院的,搞得眼花繚亂,大家都不知道去哪打官司,現在隻設立三級法院,這樣一來大家就清楚了,聯邦和州之間也不會因為案件的問題天天吵架,以後大家都統一在三級法院打官司,簡單明了,但是還有一件事必須要解決。
“聯邦法院取消在各地設立的法院,轉而管理各地的地區法院,那各地區法院的行政費用誰出?”聯邦法院的行政費用是聯邦政府出,地區法院的行政費用是各地區政府出,現在大家統一,聯邦法院管業務,地方政府管人事,這費用不能全讓地方政府出吧!這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