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三章停戰條約(2 / 2)

雙方暫時停止戰爭,等待美國國務卿帶領調解團到來,波斯灣上的數十萬軍隊也開始上岸接管了城市,負責保衛調解期間以色列的安全。

雙方打得不可開交,隻剩最後一戰,為什麼都會接受調解,特彆是***聯軍,隻差最後一戰就能把以色列趕出中東,這個時候接受調解,似乎很不明智。

其實很簡單,***聯軍如果不接受調解,北約盟軍頃刻間就能掃蕩整個***聯軍,***和以色列打了那麼久,底蘊已經打得差不多了,無法在與北約聯軍抗衡。

其次,如果***聯軍真把以色列滅國了,那他在國際上的外交會很被動,會成為討伐的對象。

最後以色列有幾十枚核彈,如果***聯軍不接受調解,以色列絕對會玉石俱焚,與其大家一起死,不如趁現在優勢拿到想要的好處,這才是正確操作方式。

所以美國一發聲,***聯軍立馬就答應。

以穆雙方暫時停止了戰爭,前線的部隊得知這條消息後,十幾公裡的防線上,兩軍陣地中響起了排山倒海的歡呼聲,以色列不想打仗,***聯軍更不想打,沒有人喜歡戰爭,特彆是對打了幾個月仗,看著一個個戰友倒下士兵來說,更不喜歡。

…………

瑪德琳帶領聯合國調解團很快來到了以色列,聯合國作為世界維護和平的最大組織,這個時候自然要出來刷一下存在感,否則臉麵放在哪裡。

所以,美國發聲後,聯合國秘書長就立馬致電合眾國國務院,請求這次調解由聯合國來做,美國國務卿帶隊。

國務院將聯合國秘書長的請求轉達給了約翰,約翰十分痛快的答應了,當和事老有時候多多少少會得罪人,既然聯合國想出這個頭,約翰自然要成全人家,所以這次的調解團是以聯合國的名義去往中東,隻是由瑪德琳作為領隊。

調解團抵達中東後,以穆雙方迅速組建了談判團,開啟了談判模式。

“第一,以色列必須歸還格蘭高地、加沙和約旦河西岸所侵占的土地。

第二,以色列必須退出耶路撒冷,承認耶路撒冷屬於巴勒斯坦。

第三,以色列必須消除核武器,使中東無核化。

第四,以色列必須控製軍隊數量,軍費投入,正規武裝力量不得突破10萬人,軍費每年不得超過50億美元。

第五,以色列不得裝備反導係統,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第六,以色列必須賠償***聯軍軍事開支,及人員傷亡,共計800億美元。”

談判會議室內,***國家代表宣讀了停戰條件。不多,就六條,但每一條都很過分,以色列代表聽完臉直接黑了。

“你方的這些停戰條約,除了第一條外,其他五條我方絕不答應!”

不管是退出耶路撒冷還是消除核武器,亦或者是裁軍減少軍費,這些以色列都不能會答應。

不過,談判就像做生意,賣賣雙方總會先喊出一些苛刻的價,等著和對方討價還價,最後達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價位。

所以以穆雙方的談判成為了一次曠日持久的拉鋸戰,雙方都在一點點的讓步,朝著大家都能接受的條件努力。

不過,談判的有些條款還是被卡住了,雙方都不願讓步。

以色列同意歸還侵占的土地,同意賠償800億美元的戰爭款,也同意消除核武器。

***一方也接受耶路撒冷按照聯合國的劃分,一家一半。

現在,雙方卡在了第四和第五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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