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非梧桐不止2(2 / 2)

不可!

不行!

靈魂叫囂著,是她撞進我的世界,不能如此輕易的離開。

我出麵阻止了她,在所有妖怪麵前救了她,做了分開後便一直念念不忘的事情,將她擁入懷中,飛離了妖怪圈。

色戒?

嗬,真是可笑,我本是妖,五戒十律與我何乾!

她請我幫她救她的兄長,我沒有拒絕,是不是我幫她救人,一因一果,吃了她後我就不會後悔?就還清了她的命?

我想吃了她,把她融於我的金身中,再也不離開。

可是,我不舍得。

吃了就沒了!

我遊蕩幾千年,哪怕看似是個普通的缽都蘊含著法力,更不用說我滋養了千年的佛珠,為了安她心,我將佛珠送給了他,說是防妖,其實是防我衝動壞事。

在蛇妖的逼迫下,我坦然承認自己破了色戒,要與她成親,那話說出口後,心中竟是無以言明的雀躍。

人類向來重視婚姻,男男女女,一輩子相守,全是在一紙姻緣上。

成了親,再吃她?

一想到此,喉嚨裡滑過甜滋滋的味道。

就像是入喉的血,含著屬於她的芬芳。

她一身紅衣,散亂著潮濕的長發,僅算清秀的麵容在這一刻豔麗無雙,但我心知,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姿容,而是容貌下透徹而深厚的靈魂。

我們的婚禮,在蛇妖的舉辦下,盛辦一場。

心情的喜悅甚至突破了金身塑造成功後的自由,什麼春宵一刻值千金、什麼已改修歡喜佛這種看似應對蛇妖實則是逗弄她的話,我竟然毫不猶豫的說出了口。

好羞恥!不過真的很爽快!

我成親了!

居然成親了!

那一絲隱在心頭的異常終於明了。

跟吃了她相比,此刻我更希望和她永永久久相伴在一起。

原來……我心已悅,卿可相贈?

大道三千,妖族最難成器。

懂了情,破了戒,擋不住一個情之所向。

看不到她想念的心疼萬分,比起天地規則的束縛還要難熬。看到了她,那種迫切想要她予以真心的貪婪,更是疼的恨不得將她吞下去。

我是大妖怪,生性冷酷殘忍的大妖怪。

妖的欲望溝壑難平,隻是今時今日,我寧願傷己也不願傷她半分。

我教她深藏於心的道法,不是讓她保護自己,而是防止我妖性大發難以克製的吞了她。

這道法看似簡單卻孕育天地規則,亦是製約我妖身的利器,天下的妖,誰都不可傷她欺她,連我都不行。

一隻大妖,愛上了人類,在送她離開時,借著河底窒息,我咬了她一口,輕輕的,就一口,貼在唇上……

我以為是我救了她,可我忘了我的妖力被封,一旦破印,必被天地所裁決,和蛇妖的爭鬥我竟是險些失敗,若非她舍命吟唱清靜經,對蛇妖產生了強烈的克製,怕是會連累她葬身河底。

隻是她那一刻湧出的血,讓我睚眥欲裂,心疼難安,恨不得替她痛苦替她受罪。

幸好她成功的離開了,或許應該說她的軀體死在了妖界的出入口,她的靈魂飛躍出天地規則的界限,真真正正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默默的幫她的皮囊收屍安葬,暗中送她的兩個哥哥回家,並且幫她將懲治了那戶騙她陰婚的那戶人家得了屍疫,被趕出了村落,死於亂葬崗。

可是我還是不能滿足,我要永遠跟她在一起,哪怕換來天地規則威壓的代價。

我舍棄千年金身萬年妖力,以佛珠為引,穿破天地,承受萬千雷霆之怒,終於消耗了所有來到了她的世界。

即便她看不到我,即便我無知無覺,合眼前我仍是心滿意足。

原來,不是她應該屬於我,而是我……本就屬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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