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玲玲和王甜甜甚至讓大學的很多同學都對陳洋有了偏見,就是因為她們在各種造謠。
到現在,陳洋都沒有辦法回學校正常上學。
【啊?啊???】
【不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這麼惡心啊?】
【發小作文是吧,好好好。】
【來了,經典的小作文,這兩個女的原來背後是這樣的啊。】
【周玲玲和王甜甜原來是這樣的人,瘋狂抹黑陳洋啊,各種造謠。】
【陳洋是真的慘啊!!!】
【必須讓這兩個女的道歉!必須讓周玲玲和王甜甜賠償精神損失費。】
【看的我都想過去來一個蓄意轟拳了!太特麼惡心了啊!】
【陳洋太慘了
吧,又被踢襠侮辱,現在連大學都被停學了,造謠汙蔑是真的可怕,陳洋明明沒偷拍,周玲玲和王甜甜為了報複,還是要寫這種小作文汙蔑彆人。】
而這段時間,法院裡麵也在驗證這些證據是否屬實。
很快,法院技術部門的就給了消息。
審判長李康敲了一下法槌,說道“證據屬實!”
李康說完之後。
顧陽直接開口道“審判長,我請求更改一下訴訟請求!原本想的是隻要兩個人道個歉,這事情也就過去了,但是兩個女的不依不鬨,態度極其惡劣!因此,我在和陳洋溝通之後,決定追究周玲玲和王甜甜的刑事責任!”
“周玲玲,王甜甜,惡意造謠,汙蔑,抹黑陳洋,並且造成了嚴重後果,對陳洋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精神傷害!嚴重侵害了陳洋的名譽權,隱私權,兩個人造謠的文章,全網點擊超過了五百萬,非常惡劣!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要求判處周玲玲、王甜甜七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我方當事人陳洋,拒絕道歉,拒絕精神損失費,拒絕醫藥費等賠償,必須判刑!必須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金!!”
“周玲玲,王甜甜兩個人,惡意造謠!!如果今天不用法律製裁這兩個人!明天將會有更多的造謠者出現!!”
“如果造謠的成本太低,維權的成本過高,這個社會,人人可以造謠!人人可以汙蔑彆人!!!”
“這個案件,正是當今社會的典型案件!”
“周玲玲,王甜甜,二人知法犯法!惡意報複!憑空造謠,汙蔑!”
“如果今天不重判周玲玲和王甜甜二人!那法律的公正何在!威嚴何在!!”
“如果人人都可以造謠汙蔑,而不承擔法律責任,那還要這個法律乾什麼!!!”
“造謠,不應該沒有成本!必須要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
“請求判刑!必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