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2)

花豹委委屈屈的躬下身,在火堆旁蹲住,他並沒有回到多數人那邊,明顯不死心。

儘管寧楓完全沒有回應他的請求。

黑狼被敲打後便乖順的低下頭,任由青年在他身上隨意揉弄著濕濡的皮毛,隻是那雙幽藍眼眸依舊緊盯著花豹瞧。

你很喜歡……?

喜歡寧楓的獸人多的很呢!

黑狼鼻尖噴出熾熱的氣息,卻依舊難以緩解心底的焦躁感,他找不到發泄口,隻能更加惡狠狠的盯著花豹。

“我們現在已經是無家可歸,嚴寒季還要到了,如果蒙蒙能加入你的領地,是他的幸運。”

林綾在背後阿弟的幾次催促下,終於走了過來,斟酌措辭,小心觀察著白狼的神情,“我們,嗯,我是說……”

她還是覺得林綈給她的詞太直白了,簡直說不出口啊!他們這二十來口人,哪是說收留就收留的,直接問不是難為人嗎?

“如果拜托您幫我們指一條路,您覺得,森林會是好的去處嗎?”頂著青年沉靜的仿佛看透一切的目光,林綾不自覺又換上了敬稱。

“可以和我講講你們的領主嗎?”寧楓並未直接回答,反而岔開話題。

黑狼耳尖一抖,他察覺到寧楓態度的鬆動,進而意識到其中隱藏的含義。

這些人寧楓也要管嗎?

白狼,他似乎真的總在幫助彆人。

司南微低下頭,因為怕獸形過重會壓到青年,一直都沒敢完全放鬆,此刻也隻是虛浮在寧楓膝上,任由青年的手掌一下下揉著他的頭。

“我們的領主,”林綾神色凝重,重重歎了口氣,“五年前,我們在狩獵時撿到了她。”

“那時她隻有五歲,因為獸形變異成了兔子,儘管比普通兔子強壯的多,還是無法跟上遊蕩生存的親人,被落下了。”

也就是,被拋棄了。

生存艱難的時候獸人的行為會趨向獸化,父母也會更關注健康強大的寶寶,這是生存延續所必然的。

寧楓青綠眼瞳凝縮一瞬,眉頭隨之皺起。

……五年前,五歲?

林綈說過,他們的領主在驟雨季初傷重,已經死去了,所以,那隻是個十歲的孩子?

為什麼會讓一個孩子成為領主?

林綾感受到了寧楓的疑惑,苦笑著低聲道,“您應該能理解那種感受吧。”

“領主在的地方,蛇蟲蚊蟻自動躲避,野獸都會繞路而行,領主隻是存在於那,就可以讓大家短暫脫離隨時會成為野獸食物的處境。”

寧楓揉著黑狼皮毛的手頓住,“所以,你們因此讓那孩子成為領主?”

林綾搖著頭,苦笑,“不是。”

遊蕩在荒野的獸人以及零散的小部落,如果沒有意外,大概到死都不知道什麼是領主,這不是身邊人的隱瞞,而是根本接觸不到這些信息。

祖輩都藏在地下躲避野獸生活的人或許永遠都想

不到,某些地方的獸人正在自由的生活,他們有房屋有集市,養著牲畜,耕種土地。

“起初我們隻是撿到了她,和其他沒有父母的小孩一起養著。”到了這個地步,沒什麼不能說的了。

林綾揉了揉額頭,將有些淩亂的黑發向後抓去,仔細的敘述起了原委。

最開始,他們隻是覺得這小兔子運氣好,體質特殊,因為自從她加入部落,大家就一直沒遇到野獸襲擊,要知道哪怕是食草動物,對獸人都有著天然的攻擊性。

可日子一久,連蚊蟲都躲避的特質就成了被人爭搶的“工具”,那時大家還生活在地下土洞裡,蟲子簡直不要太多,誰都想讓自己的家更安全舒適。

當時還是頭領的林綾已經開始研習織布,經過觀察發現小兔子的確很特殊,因為隨著她慢慢長大,獸形竟然是同年齡段其他兔子獸人的二倍還有餘。

為了維持部落平衡,林綾思慮過後,便將小兔子送上頭領的位置。

理由是她想有更多的時間織布,實際上各種事物依舊是林綾在打理,對待小兔子更是如親人一般照顧,像是妹妹,又像是女兒。

小兔子不再處於被爭搶的被動地位,也的確為大家帶來了更為安逸的生存環境,原本不大的部落短短幾年內不僅人數擴張,甚至都搬到了地上,建造房屋種植植物。

直到去年,巨象領地的人慕名而來與林綾交易布匹,點出了小兔子的“領主”身份,並且親切的邀請他們前往巨象領地,參加每年一次的集會,因為巨象領主非常喜歡這些小輩。

有過接觸的人都會明白巨象為何是強大溫和的象征,林綾沒理由懷疑,帶著小兔子欣然前往。

“我們到了才知道,就在集會前一個月,巨象領地的老領主去世,迎接我們的是老領主收養的墨綠森蚺,我們信任了他。”

也險些當場死在那裡

林綾彆過頭,似乎對那段記憶不願提及。

眾人也都沉默下來,但寧楓想了想,還是問出了口。

“你們的領主,她的名字是什麼?”

“沒有名字。”林綾長舒一口氣,“最初大家都叫她小兔子,後來直接尊稱領主,我們已經商量好,等她長大了自己選個喜歡的名字。”

結果,小兔子永遠的留在了十歲這年。

“你們的領地,建築,現在還存在嗎?”寧楓手中不自覺的揉捏著黑狼的耳尖,但是力道和緩,讓人猜不透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