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妖(1 / 2)

晚上7點,安步結束工作,回家泡個澡,煲個湯——除蔬果之外,補血補氣的營養湯也能增加一定的生氣值,補充幾十點元氣後,背上一個背包,又精力充沛地出門了。

對於一具每天24小時至少有20個小時都在刷存在感的屍體,豐富的活動項目是必不可少的。她今天白天都用來工作了,晚上打算去酒吧浪一浪。

澎湃酒吧位於市中心的娛樂一條街,規模不算大,但設計風格頗有特色。安步一年前來到這個城市時,第一次光顧的酒吧就是“澎湃”,與酒吧老板關係不錯。

“臥槽,步步,你又換造型了?”一名頭發染成藍色的青年指著從休息室中走出來的安步,滿臉驚悚地喊道。

他右邊的長發青年笑著接口道:“每次看到步步的造型,都覺得自己的審美不夠用。”

另外三人也深表認同,全都哭笑不得地望著安步。

此時的安步,上身穿著一件白色背心,外麵套著黑色外套,下-身一條牛仔短褲,配上一條鑲著閃珠的寬腰帶,美胸、細腰、長腿,性感而帥氣。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臉上的妝容,深紫色的眼影,橘紅色的口紅,右眼旁還有一朵藍色的玫瑰圖案,幾條金色藤蔓交織纏繞,布滿半張臉。顏色搭配極其辣眼睛,透著一種詭異的衝擊力。若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冷不丁看到這麼一張臉,絕壁要嚇尿。

事實上,這種妝容並非安步故意的,隻是因為她的視覺異常,根本無法分辨顏色,隻有黑白灰的深淺對比,所有人在她眼中都是灰皮膚,黑人除外。

站在安步麵前的五人,是澎湃的樂隊成員,每周演出三場,安步偶爾會和他們一起上台表演,不過既不是主唱,也不是吉他手或鍵盤手,而是架子鼓鼓手。

女鼓手比較少見,因為鼓手對體力要求很高,女性的力量天生不如男性,短時間表演沒問題,但連續堅持兩三個小時就比較吃力了。

安步的力量值取決於生氣值的高低,越激烈的運動,越有助於力量的發揮。隻要及時補充營養,確保自己不會陷入饑餓狀態,她可以連續暴擊一個世紀。

“行了,彆鬨了,準備上台吧。”主唱韋魯斯招呼一聲,帶著幾人朝舞台走去。

晚上10點左右,正是夜生活剛開始的時候。安步跟著樂隊成員走上舞台,那張哥特式的煙熏臉,在彩色的燈光下,顯得格外鬼魅。雖然她的位置並不顯眼,但臉上的閃粉,還是讓她在第一時間吸引了眾人的目光,衝擊了大部分人的審美。

不過,在這種紙醉金迷、群魔亂舞的環境下,任何非主流的存在都不會有人感覺奇怪,頂多就是送上一片善意的噓聲,更何況還有一部分人本來就是審美異常的非主流。

主唱韋魯斯熟練與眾人打招呼,用詼諧的語言帶動現場氣氛,然後打出一個手勢,在一片嘶喊聲中開始了勁爆的演出。

安步站在架子鼓前,配合著音樂節奏,手臂交叉揮舞,暢快淋漓地敲擊著鼓麵,全身都在發力,每一下都恰到好處,動作絢麗而極具觀賞性。

之前還在吐槽那張臉的眾人,此時都被鼓聲的節奏激活,肆意地投入狂歡之中。

一曲即將終結,主唱的歌聲驟然一頓,其他配樂也同時停止,短暫的空白中,隻聽一連串鼓聲密集地宣泄出來,如狂風驟雨,閃電雷鳴,兩條纖細的手臂,展示出了極為高超的技巧,一瞬間引爆了全場。隨著氣氛的高漲,安步也收獲了不少生氣值。

“啊啊啊啊啊——”一聲聲尖叫此起彼伏,眾人再次沸騰。

“啊啊啊,韋魯斯,我愛你!妖妖,你太帥了!”

“妖妖,再擼一發!”

“妖妖”就是安步在樂隊的外號。雖然她表演的次數不多,但她妖異的妝容和酷炫的技巧,都讓眾人對她印象深刻。

一場表演結束,安步走下舞台,換上了樂隊原本的鼓手。第二首歌曲很快開始了,但眾人總覺得好像少了點什麼,似乎沒有之前那種熱血沸騰的衝擊力了……

“步步,給,專門為你調製的果酒,粉紅羅裙。”酒吧老板華奧將吧台上的一杯果酒推到安步麵前。

“謝謝。”安步依然頂著那張妖豔賤貨的鬼臉,拿起酒杯淡定地品嘗著果酒。她隻能喝18度以下的果酒,而且不能過量,否則就會降低生氣值。事實上,任何飲料在她嘴裡都跟白開水一樣,沒什麼味道,喝的不過是個情調。

“步步,真的不考慮加入樂隊?”華奧笑道,“以你的技術,將來若是出道肯定能紅。”

安步斜靠在吧台上,手指緩緩從杯沿劃過,懶懶道:“我若是想出道早就出道了。”

參與高人氣事業是增加生氣值最快捷的方法之一,娛樂圈的人氣自然是不言而喻,但安步絕對不能成為明星,確切地說,是不能成為任何需要露臉的公眾人物。她不會變老,一個人保持十年的青春很正常,但二十年三十年還沒有任何變化,那就太讓人懷疑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