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俊稍微在網上查了一下,要從西林市到倫敦,直線距離是8000多公裡,實際路程恐怕得超過一萬。
這對他來說並不是很遠,他現在全力奔跑的速度,每小時已經超過400公裡,堅持一整天時間沒有問題。
所以這點路程,他幾乎可以不用停,二十多個小時也就到了。
問題是他可以,大黑和茉莉不行。
它們的時速最快也就200公裡,中間還需要大量的時間休息。
不過也不算太糟糕,從西林市出發,一直到歐洲的比利時,都是一整片陸地,沒有什麼海洋隔著。
而且毛子和哈薩克,那邊地廣人稀,所以隻要出了國境,他就可以想怎麼浪就怎麼浪,也不用擔心被人發現。
就算發現了也沒什麼,他會易容術,這功能已經很久沒有用過了,隨便找個人易容一下,在那種幾乎沒有什麼人煙的地方,誰去找他?
至於大黑和茉莉就更不用說了,這倆雖然在國際上也有很多粉絲,但基本都是聚集在歐美。
原因自然也很簡單,也很現實。
澳洲那邊動物多得數不清,什麼樣的都有,自然不會特彆喜歡兩隻狗,所以關注度不高是當然的。
中東和非洲這些地方,大家都還在擔心下一頓飯吃什麼,誰還會有心思去舔狗?
隻要在人口較多的歐洲稍微低調一點,巫俊覺得問題不是很大。
所以他的路線已經非常清楚了,從華夏北疆出境,穿過哈薩克斯坦,再穿過俄羅斯和白俄羅斯,最後抵達波蘭。
到了波蘭之後,就不能繼續浪了,那些地方人比較多,也很現代化,到處都是攝像頭。
所以他覺得最好還找個翻譯,他的英文水平連0.1級都不到,溝通上麵可能出現一些障礙。
另外怎麼趕路,怎麼住宿,儘可能提前做好準備,他可不想大半夜的被警察抬著扔到墓地去。
但是找誰比較合適呢?
巫俊想來想去,就覺得衛涵比較靠譜。
雖然他每怎麼在國外生活,但是這人心細如發,又非常謹慎,而且又能過目不忘,做事麵麵俱到。
“你要去倫敦?”
衛涵接到巫俊的電話時,心裡升起一絲不好的預感。
上次聽說他去了一個澳洲的小島,差點就把人家島給平了,這次要去倫敦那種大城市,指不定還要弄點什麼事情出來。
“你去倫敦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情嗎?”
“沒有,就去看望一個人。”
衛涵沉吟了一下,聽起來好像不會出什麼事,可這種事情誰能說得清楚呢?
“那行,我到你那兒拿護照,很快就能把手續辦好。”
“不用了,”巫俊說道,“我不乘飛機。”
“那……坐火車也是要簽證的。”
“也不坐火車,我帶大黑和茉莉走路過去。”
衛涵:……大師你老人家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不是他不相信巫俊的能力,可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事。
隻要不帶兩條狗,坐飛機十幾個小時就到了,何必要弄得這麼麻煩?
就算必須要帶著大黑它們,那也可以通過海運。
但如果是按照他說的走路過去,那不確定因素就太多了。
這一路走來,要經過那麼多地方,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幾率。在國外和國內不一樣,真要惹上了麻煩,他也想不到太好的辦法。
再說不辦簽證,到了歐洲那就是寸步難行,酒店都住不了。
他要是本地人還行,但他也是華夏人啊,怎麼幫他安排?
巫俊聽他分析了一下,覺得真是麻煩。
但坐船去歐洲,那耽誤的時間太長了,他可不想在海上漂流半個月,那得多無聊。
“既然這樣,那就算了吧,”巫俊說道,“我們自己去就行了。”
“彆,還是讓我想想辦法吧。”
衛涵可不敢讓這位大老板一個人去,那地方有些人對華夏可不是很友好,按照大師這個性,指不定會因此鬨什麼矛盾出來。
而且幫大師分憂解難,不正是他現在的工作嗎?
這點事情都做不好,那他真可以引咎辭職了。
“我可以在波蘭等你,”衛涵想了想道,“從波蘭到倫敦這一段,就讓我們來安排吧。”
“那好。”
說完巫俊掛了電話,這事就算安排妥當了,衛涵隻負責中間一小段路程,想必沒有問題。
既然這樣,那就可以出發了。
說走就走,巫俊也沒有什麼要準備的,就往天師馬甲的口袋裡,塞了一些吃的,準備給大黑和茉莉路上吃之外,就帶了幾件換洗衣物。
然後打電話叫來了小劉,即刻就朝北疆出發。
……
米司司一個人坐在漂亮整潔的床上,她和邦妮住在一個寢室,可邦妮已經很久沒來學校了。
咚咚咚——
敲門聲響起,米司司有點不滿地皺了皺眉,明明她已經在門上掛上了請勿打擾的牌子,誰還這麼不懂禮貌地敲門?
“誰?”
“是我們,米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