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鄭鎮長一家(1 / 2)

重回九四好種田 衛喬 4517 字 4個月前

鄭亞紅等方明湘離開,早飯也沒吃,騎了她那輛木蘭回到家裡。

家裡沒人,爸媽都去上班了,她走進臥室,隻覺得又委屈又氣憤,躺在床上不停抹眼淚。

長這麼大,還沒有被人打過耳光,沒想到今天被一個女的破例了。

更讓她氣憤的是,那個女的憑什麼獲得謝國興的心?

就憑她那付跟男人一樣的身材?和火爆的脾氣?難道謝國興的眼睛是瞎的,會看上這樣一個男人婆?

不行,就憑她敢打我,我也得把他們拆散,再嫁給謝國興。

一個人在屋裡咬牙切齒了半天,直到中午老媽回來,進屋看到她眼睛都腫了,頓時心疼地摟住她直叫心肝寶貝。

鄭亞紅的媽媽方國珍今年四十五歲了,年輕時因為長得俊俏,被縣領導看中,讓她在樣板戲《紅燈記》裡扮演李鐵梅,名嗓一時。

後來認識在縣裡當辦事員的鄭和平,嫁給他後生下鄭亞紅。

現在鄭和平已成了樟塘鎮副鎮長,她也成了鎮文化站站長。

因為注重保養,又會打扮,看起來像三十多歲的少婦。

此時燙著時髦的披肩發,穿著一件湖蘭色的喬其紗長裙,跟鄭亞紅靠在一起,像一對漂亮的姐妹花。

“你昨天不是去舅舅家了嗎?”方國珍疑惑地問。“難道他罵你了?”

“不是舅舅,是一個叫方明湘的女人——”鄭亞紅把頭埋進媽媽的懷裡,委屈得直流眼淚。“她今天早上過來,打了我兩巴掌——”

“什麼?”方國珍一把拉過女兒,小心看她的臉,見臉上沒留下痕跡,才放下心來。“她憑什麼動手打你?”

女兒從小長得像洋娃娃似的,特彆漂亮可愛,可是夫妻倆的心尖寵。

這麼多年,他們連重話也舍不得說一句,現在竟然被人打了,萬一留下傷痕怎麼辦?

對這個漂亮的女兒,她抱了很高的期望,希望能嫁進高門大戶,一輩子吃喝不愁。

“她——”鄭亞紅剛想說原因,一時又有些說不出口。

女孩子主動追求男孩子,本來就很丟臉,而且還被他拒絕了。

最後在媽媽的逼視下,含含糊糊地說方明湘有個開寶馬車的男朋友,長得非常帥,她想拆散他們,自己嫁給他的心事說了出來。

“你說什麼?一個開寶馬的男人?你想嫁給他?”方國珍一聽女兒提到謝國興,吃驚地叫道。“你搞清楚他的身份沒有?”

能開得起小轎車的,有幾個是普通人?方國珍也算見多識廣,怕女兒惹禍。

“我也不知道。”鄭亞紅隻想著取代方明湘,把謝國興搶過來,才不關心他的身份。

就算這輛車是他借來的,憑他的長相,自己也願意嫁給他。

“我先去做飯。”方國珍看時間不早了,站起來慎重地說道。“這件事你彆著急,等你爸回來,打聽清楚再做打算。”

說完匆匆下樓,去做午飯。

對付方明湘容易,不過是一個鄉下女孩子,麻煩的是謝國興這個人。

當然如果他願意娶女兒,那不管什麼身份,都不算麻煩了。

鄭亞紅站起來,到衛生間洗了臉,無精打彩地下樓。

等鄭和平回來,方國珍把女兒說的話,跟他說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