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一說,大家臉上就不太好看了,餘光不由自主地偷看坐在中間那人。
誰都知道這位領導的弟弟開了一家娛樂公司,經常電視台和那些藝人合作,給的價格比市場價往往都要高。
很多時候就是左手倒右手的事兒,大家心知肚明,卻沒有人敢說。
這次隨著節目大火,裡麵選手的身價也水漲船高,外麵多少娛樂公司想要挖人,都被台裡想方設法地隱瞞信息,這些是領導直接暗示的。
最後為了什麼目的不言而喻,還不是想著肥水不流外人田。
可這次龍雲近水樓台先得月,顯然觸及了領導的逆鱗。
“欺人太甚。”
不知道是誰當了領導的嘴替,說了這麼一句。
領導沉著臉,“龍雲真是喧賓奪主,好好一個讚助商,插手這些亂七八糟的事,等我們下一屆節目還是要慎重考察讚助商的資格。”
大家紛紛應是,誰也沒有提到當初對龍雲慷慨解囊的讚歎。
畢竟今時不同往日,當時他們的節目求爺爺告奶奶,還得英紅雅親自出手才能拉得到投資。
可現在名氣響了,電視台也躋身為一個大頻道,多少讚助商捧著銀子希望和他們尋求合作。
龍雲就算再財大氣粗也未必是第一選擇,何況還擋了領導的財路。
定下了這樣一個主基調以後,大家心裡也明白,電視台和龍雲的合作恐怕沒有下一次了,畢竟龍雲這次占了太多的“便宜”。
會議結束後,領導手下的秘書很快去聯係了人氣選手。
然而其中有很多都已經簽約了公司。
畢竟那些經紀公司也有自己的渠道來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