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聯名上書與萬民狀!(1 / 2)

縣宰天下 江炫煥 4470 字 2個月前

第一次殺人是什麼感覺?

蘇定還來不及回味,便迅速露出驚惶之色,匆忙朝著李橫刀和扈淮波奔去。

“二位大人,下官並非有意殺他,實在是他暴起行凶,下官為求自保,這才……這才失手啊!”蘇定聲音顫抖道。

李橫刀神色凝重:“蘇縣令,此事怕是難以善了。高太尉那邊……”

蘇定焦急地打斷他:“二位大人,高有良已死,高太尉必然雷霆震怒。二位大人身為監督,就算是想要置身事外,高太尉也絕不會放過啊。”

李橫刀和扈淮波聽聞,臉色瞬間變得極為難看。

蘇定接著說道:“如今我們已是一條繩上的螞蚱,不如我們三人簽下聯名公文,一同上奏朝廷,將高有良的罪行詳細陳述。如此一來,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李橫刀麵露猶豫,“這……聯名上奏,風險太大。”

蘇定趕忙勸道:“大人,若不如此,一旦高太尉主動發難,恐怕我等九族難保啊!”

扈淮波這回也想明白了,不管如何,他們兩都被蘇定拖下水了!

他咬了咬牙,似是下定了決心:“蘇縣令所言不無道理,若是退縮,我們遲早也是死路一條。”

李橫刀歎了口氣,也點了頭,“罷了,那就依蘇縣令所言,我們聯名上書。”

蘇定趕忙讓人備好紙筆,寫下聯名公文,控訴高有良仗著高太尉名義,為非作歹,十惡不赦,罪不容誅!

那公文寫道:

“高有良此惡賊,乃羅城之豪強,本乃一介白身,卻妄稱高太尉之子,憑勢恣意橫行,魚肉黎庶,致百姓怨聲載道,民眾苦不堪言!

其罪昭彰,計有八條:

其一,欺男霸女,強擄民女,肆意屠戮無辜,致民憤洶湧如沸!

其二,魚肉鄉裡,以巧詐之術豪奪,令百姓生計維艱,民不聊生!

其三,私設賭局,坑蒙拐騙,使人傾家蕩產,致妻離子散!

其四,勾結匪類,欺淩百姓,為禍一方,攪亂地方之安寧!

其五,威脅朝廷諸官,妄圖左右地方政務,壞我朝之綱紀!

其六,惡貫滿盈,終致民變之禍起!

其七,偽造假稅銀三萬兩,勾結胡希進、張宋民、王大山等官吏,侵吞羅城稅銀巨萬!

其八,罪行敗露後,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喪心病狂,行刺朝廷官員!

今有平寧府監察使扈淮波、平寧府提稅使李橫刀、羅城縣令蘇定聯名上奏,懇請聖裁!”

蘇定神色匆匆,奮筆疾書,不多時便將公文寫了三份。

他將筆一擱,看向李橫刀和扈淮波,說道:“二位大人,這聯名公文已然寫就,請二位大人一同署名。”

李橫刀臉色陰晴不定,遲遲不肯抬手。

扈淮波也是一樣,那握筆的手懸在半空,半天落不下去。

二人心知,一旦簽下這名字,便再也沒有回頭路可走。

蘇定見此情形,隻道:“二位大人難道甘願被高太尉捏造罪名,慘遭滅門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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