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雜誌社的年輕門衛(1 / 2)

人生就是這麼充滿戲劇性。

方明華記得,前一晚還是隆冬,貓在被窩扣手機,一覺醒來竟然已經到了初秋,更離譜的是自己在公元1980年9月的秦省西京市。

雖然進入九月,但西京的天氣還是比較熱,大門外梧桐樹上的知了叫得讓人有點心煩。

方明華百無聊賴坐在門衛室裡,呆呆望著街道對麵的修自行車小攤,和偶爾路過推著自行車帶著草帽賣冰棍的小販。

“賣冰棍雪糕嘍....冰棍2分錢,雪糕5分錢一根,不甜不要錢。”

一口標準的的關中口音裡帶著誘惑。

就在半個月前自己會魂穿到這個叫方明華的青年身上,成為《延河》雜誌社保衛科一名職工,說起來是保衛科的職工實際上就是看大門的。

穿越前,他從一所二流大學中文係畢業,做過三流作家,四流編劇,寫過網文,做過自媒體,也算是熱愛文學的文學青年——不,應該是過了三十而立的老文學青年,能來到西京作協分會主辦的秦省最具有權威文學雜誌社,這個穿越也不算太壞。

但竟然是看大門的!

還好,不是臨時工而是雜誌社的正式職工,也就是有編製的!

咱也算體製內的人了吧?

這是靠方明華的老爸——曾經的保衛科職工提前內退,作為兒子來頂班的。

方明華今年20歲,初中畢業就響應國家號召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到甘省插隊,呆了三年後國家政策變化,大批知青返城,方明華又回到自己老家西京市,在家待業兩年後,最後頂替老爸成了雜誌社一名職工。

初中畢業的他自然沒資格審稿,最後領導發話讓他子承父業,去看大門。

看大門這工作其實很清閒的,雜誌社比不上黨政要害部門,門衛管理沒那麼嚴格,大把時間進行摸魚。但領導發話下來要注意一種情形堅決不能發生——就是某些懷有文學夢的青年揣著稿件私闖雜誌社要求見某某編輯審稿的事件。

甚至會在辦公室裡情緒激動和編輯理論:我這麼優秀的小說詩歌散文你們為什麼不刊登?!

不過今天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看看太陽已經偏西,門衛室牆壁上的掛鐘指針指剛過五點,還有一個小時下班。

一天摸魚快結束嘍。

“明華哥....”

門口進來一個留著小平頭的年輕人,個子不高長得敦敦實實的,模樣憨厚。

方明華知道他叫張寶福,今年19歲,剛來雜誌社不久,家住市區東郊的農村。

他沒有編製是臨時招來看大門的——據說是雜誌社某位領導的遠房親戚。

張寶福是個工作很積極的青年,這不,還沒到換班時間就趕過來。

“明華哥,你下班回家吧,我來看門。”張寶福說道。

方明華也沒客氣,說聲謝了,突然發現張寶福今天穿的白襯衣胸前口袋竟然插著的一支鋼筆。

嗬?還有點文化人的氣質。

方明華站起來又指了指桌子上的登記薄:“這個要登記好,還有大門鑰匙在抽屜裡,彆丟了。”

“放心吧,明華哥。”

方明華點點頭,出門剛準備離開,突然感到肚子有點不舒服,回頭取了些衛生紙,就向辦公樓走去。

進廁所蹲了一陣舒服許多,方明華洗完手剛走到辦公樓大廳,就聽到大門口傳來爭吵聲,隻見張寶福和一個青年爭執什麼。

那個青年瘦瘦的穿著一件防65式綠的確良上衣,斜挎著黃挎包,留著偏分頭,滿臉青春疙瘩豆,胸前竟然插著兩支鋼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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