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紅軍的神情也很嚴肅,不像平時嘻嘻哈哈的樣子。
方明華也沒直接和他爭辯,而是從帶著的公文包裡掏出厚厚一遝文稿。
“這是他的底稿,你先看看再說,值得不值得出版等你看完咱們再商量。”
趙紅軍有些狐疑接了過來。
“走了。”方明華向他擺擺手:“注意,稿子彆弄丟了啊。”
方明華離開趙紅軍的辦公室,又去隔壁掛著副總經理牌子的辦公室去找宋棠棠,結果門緊鎖,去財務科問了問,才知道姑娘帶著出納去銀行對賬去了。
既然如此方明華也沒再耽誤,直接騎車回單位。
第二天早上上班不久,方明華就接到趙紅軍打來的電話,話筒裡,對方的語氣有些激動。
“明華,我已經看完那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
“這麼快?”方明華有點驚訝,好歹30多萬字呢。
“昨天晚上回家,本來我打算看幾頁,結果給陷進去了看了個通宵!”
原來如此。
“怎麼樣,好看不?”方明華問道。
“寫的太他媽的感人了,臥槽!這樣的,竟然沒人竟願意發表?那些雜誌社、出版社的編輯是不是眼瞎了?!如果我是領導,立刻將這樣的小編開除!”
“那是你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這部,是否感人是否好看,而編輯們則是更多站在文學性的角度考慮”方明華解釋了兩句又說道:“好了,不說這些,你既然覺得好,那咱們是否出版?”
“出版,一定要出版!包括這部的二、三部部分!”電話裡,趙紅軍一口答應:“隻是,這版稅?我覺得還是稿費得了,陸遙是你朋友,就按照你說的千字18的標準,怎麼樣?”
“紅軍,並非陸遙是我的朋友我才給他特殊。”方明華耐心解釋:“從今以後,咱們公司出版的內地作者寫的書籍,都要給版稅。”
“啊?”
“首先,咱們內地將來肯定要和國外一樣,要實行版稅製度,咱們隻不過提前走了一步而已。”方明華耐心解釋:“另外,這也是吸引著名作家願意來我們公司出版書籍最有力的條件。否則人家為啥不去找那些國營出版社?”
“可是這樣成本會增加很多啊,畢竟咱們要買書號,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趙紅軍說出自己的憂慮。
“我知道,所以咱們現階段儘量出版港台通俗為主,反正啥也不給白嫖,像陸遙的《平凡世界》隻是個例.要選就要選暢銷的,紅軍,你相信我的眼光,絕對會大賺特賺。”
“好,那我就聽你的,你聯係陸遙,立即簽署合同!”
1986年2月1日,也就是臘月23日,北方小年這一天,在盛世圖書總經理的辦公室裡,趙紅軍代表甲方和陸遙作為乙方簽署了出版《平凡的世界》第一部分合同,獨家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期限為10年。
合同上很清楚的注明甲方將以10%收入將作為版稅收入支付給乙方,同時提出最低保障條約,甲方將按照千字18給乙方提供最低保障。第一部分一共330254字,最低保障金為5950元,個稅由乙方自己出。
方明華在場,也見證了這個時刻。
合同簽署完畢後,雙方握手,陸遙笑著說道:”趙總,明華,拿著你們這筆錢,我可以安安心心過年,謝謝,謝謝。”
“謝啥?這叫雙贏!陸主席,趕緊寫第二部分,我們還等著出版呢。”
等陸遙走後,趙紅軍才對方明華說道:“我準備讓編輯部這幾天加班加點把他的底稿校對出來,等過完年後就著手考慮印刷,你說第一次印刷多少本?最起碼20萬本吧?“
“彆,2萬本就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