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天元區18號麗人種子公司!”吳凡隻好攔了一下出租車。
還好,他從那張銀行卡上取出來了三百元錢做車費,倒不用擔心沒錢。
十幾分鐘後,看見路邊有一家“麗人種子公司”後,吳凡鬆了一口氣,嗬嗬,到了目的地了。
“三百元錢!”的士司機開口道。
“什麼?這麼一點遠要三百元錢,不可能吧,三十還差不多!”吳凡一聽就炸了。
這不是欺負自己是農村人嗎。
“鄉巴佬,現在是市場經濟,議價坐車,剛才上車時我就說了三百,現在到了目的地,你想耍賴嗎?” 司機冷笑著說道,然後指了指外麵那一堆人,“趕緊給錢,要是我下車找到他們,你就是坐霸王車了,要被打個半死,然後送到派出所去,嗬嗬!”
吳凡氣炸了,真想一拳就把這個敲詐自己的司機打死。
隻是他還是隱忍了,自己是來辦事的,不能惹事,否則真被抓進派出所去了就完了。
於是把口袋裡所有的錢掏了出來,狠狠一甩道:“我就隻有這些錢了,要就拿去,不要的話我也就拚了!”
的士司機見他有一米九的個頭,而且說話也有一種豁出去的態度,就不敢再逼他,把兩百五十元錢收下,揮手道,“好吧,算我倒黴,拉了你這樣一個窮逼,沒有三百元錢也敢開口就坐三百元的車,滾吧!”
吳凡瞪著他看了看,真想扇他一個耳光。
不過,旋即,他神色一震道:“師傅,我勸你趕緊收工回家,躺下休息幾天,不然你可能會出事!“
“出你媽呀,不就是兩百多元錢呀,用得著詛咒我嗎?走吧!”司機冷笑著揮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