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喲,哎喲,我,我,我說,是,是光頭強哥,他,他讓我來殺吳凡的,同時,還要搶走林妙,因為林妙肚子裡的孩子是雷猛的,強哥要,要為猛哥留後
老張雖然沒有嚇暈過去,但是痛得實在是受不了,以為說出來了小雪就會放過他,於是竹筒倒豆子一般。
果然是雷猛安排的,當真還是林妙惹的禍,為了一個野種,居然要害我小吳哥哥的命,你去死吧!小雪聽了之後大怒,她可是一直不太喜歡林妙,就因為林妙給吳凡戴了綠帽子。
說完之後,小雪手中的飛刀再一次揮動,但這一次的目標是老張的另外一條手臂。
也是不到一分鐘,在血肉橫飛之下,老張的另一條手臂也成了骨架子,上麵的肉已經儘數被剔走了。
住手,住手,留他一條命,有用!就在這時,帶著十來個同事趕到的楊誌氣喘籲籲地喊道。
小雪看了他一眼,還是停下了手中的動作。
楊誌鬆了一口氣,趕緊帶著同事過去。
隻是剛過去,老張就撲通一聲倒在了地下,暈了過去。
因為他之前已經被老虎咬斷了一條腿,現在雙手臂被削成了骨架子,那種痛楚又豈是凡人所能受得了的。
怎麼辦?他這樣肯定會死,還要從他嘴裡問一些事情呀!看見這一幕,楊誌非常惋惜。
不,不能讓他死,我要讓他生不如死!小雪冷冷地說了一句,然後上前替老張止血。
在出血稍微小了一點時,她又對楊誌說道:你暫時可以審問另一個,我去采一點草藥來!
好吧!楊誌隻好應了一句。
此時此刻的他難道還能追究小雪的責任嗎?
可是小雪這樣做,又確實讓他有一些為難。
坦率的講,小雪這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傷害。
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不能私下快意恩仇,一切都要依法辦事呀。
可能是看出來了局長的憂心,旁邊的一個手下人說道:楊局呀,我們到了這裡,發現槍手已經被老虎咬斷了腿,還有咬掉了手臂上的肉,是小雪及時趕到,去采藥救她的,老張要是活過來了,應該要感激她才對呀!
尼家姐妹看了一眼那個人,點了點頭道,對,就是這樣的,我們都可以作證,我們到時,這人就已經被老虎咬成這樣了,老虎看見我們後就走了,小雪是救人!
楊誌什麼都沒有說,而是對手下人說道:先把旁邊這個年輕人弄醒!
沒有反對那就是默認,大家也鬆了一口氣。
很快,小吳就醒了過來。
當看見麵前已經站著十幾個威嚴的警察時,他知道一切都完了。
說,誰開槍打傷吳凡的,是誰派你們來的,目的是什麼?楊誌親自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