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怕麼?”紅發壯漢扭頭一瞪,反問道。
“怕。”藍發壯漢深以為然,點了點頭。
鏡頭給到厄雨,他此刻正帶著方銳走在一處相對比較開闊的通道中,躲避著來自通道牆壁的埋伏。
這些牆壁上鑲嵌著許多機弩,每一把的裝填再擊發的時間大概是五秒左右,對於厄雨來說這個耗時簡直慢得不可理喻。
但對於方銳來說,這已經是需要用儘全力全神貫注才能夠躲開所有近身弩箭的程度。
好在,射出來的弩箭強度並不是很高,厄雨完全可以撐開盾牌護送兩人前進。
可方銳覺得,這裡是能夠磨練她身法的好地方,她想在這裡測試她自己的極限。
反正厄雨的速度夠快,隻要卡在那千鈞一發的時間點把她救下來就行。
雇主都這麼說了,厄雨還能說什麼呢?閒著也是閒著,厄雨正好試一下自己現如今的身體素質有多麼強大。原本在矮星期的時候,自己的速度在某些情況下就能夠突破音速,那如今行星期,突破音速豈不是會更簡單?甚至於接近光速?
事實證明,厄雨想多了,光的速度大概是音速的八十八萬兩千五百五十三倍,矮星期的他僅僅隻能突破音速,還達不到兩倍音速,談何得上超越光速?
稍微活動了一下身子,就已經明確察覺到自己現在與光速的差距有多遠,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學著方銳的樣子,儘可能等到弩箭逼近身體再進行閃躲,以此來摸清自己的極限在哪。
厄雨還得分出一些神關注方銳,不能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即便如此,要是厄雨把速度完全發揮出來,整個通道內都會是音爆聲。
屆時彆說是厄雨自己受不了,方銳那脆弱的耳膜可能會直接爆掉。
動了兩下,厄雨就逐漸意識到了,這樣子完全無法摸清自己的極限,恐怕得等哪天去到一顆沒什麼人的星球再試試自己破境後的身體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