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五章、有些事兒就不經想(1 / 2)

當攝魂怪痛苦得滿地打滾哀嚎時,魔法部的職員雖然感到驚訝,但還能保持鎮定;可是當攝魂怪在火焰中徹底灰飛煙滅,隻留下一堆黑灰在地上時,所有目擊者的表情都從驚訝變成了驚恐。

從發現攝魂怪這一物種以來,第一次有人成功殺死了這種黑暗生物;從魔法學術角度來說,這是足以載入魔法史的事件。

不過,現場的這些人顯然都沒有意識到這激動人心的事實;他們在意外和驚恐之外,更多地感到氣急敗壞。

攝魂怪是魔法部的財產――魔法部的職員們大多有這樣一種共識;雖然幾乎所有巫師都不喜歡這些阿茲卡班的“獄卒”,但不妨礙魔法部充分利用並重視它們的價值。

現在,有人當著魔法部眾多職員的麵,以私刑將三個攝魂怪被活活燒死了。所有人都看向在場職務最高的辛克尼斯,等著他拿主意;可不知為什麼,作為眾人目光的焦點,辛克尼斯卻遲遲沒有反應。

攝魂怪被燒殺了不假,可具體能給行凶者安個什麼罪名呢?

辛克尼斯很為難;因為以他魔法法律執行司負責人的身份,但凡他一開口,就等於給事情定了性。偏偏這個事最難的就是定性。

“嗬嗬……”林?輕聲微笑,沉吟的模樣似乎在認真考慮對方的話,同時還揮手示意佛瑞斯特家族的三位雇員收起魔杖。這番舉動似乎被魔法部的雇員們解讀為妥協的信號,也讓緊張的氣氛有所緩和。

雖然都是被“赫利俄斯之球”燒成灰燼,但攝魂怪和劣魔又有所不同。

劣魔被燒殺後會呈現一縷縷黑煙,就像高溫下升華的水汽,在極短時間內就消失不見,不留絲毫痕跡。攝魂怪卻留下了一片黑色灰燼,就像高溫煆燒過的骨灰;但灰燼數量極少,每個攝魂怪燒完了攏起來就那麼一小撮。

戈夫伯爵沒有做任何爭辯,反而平靜地下達了逐客令。

由此判斷,攝魂怪雖然看著像腐屍,而且也被巫師們形容為惡魔,但實打實屬於物質世界的一員,與地獄生物存在根本性差異。

思來想去也想不出個穩妥辦法,辛克尼斯急得直想揪頭發。

可是以佛瑞斯特家族的財富,不管賠償標準定得多高,對人家來說都是九牛一毛。去年的時候對角巷就開始流傳一個消息,說是佛瑞斯特家族與古靈閣深入合作,向妖精們出售了一筆價值三千萬金加隆的黃金……

林?伸出陰沉木魔杖在“灰燼”中劃拉,敏銳察覺到杖尖處傳來輕微的魔力反應;於是心頭一動,揮舞著魔杖看似施展“旋風掃淨”,實則將“灰燼”悄悄掃進了次元空間。

當然了,彆的辦法不是沒有;以魔法部現行法律的粗疏、以及法律執行程序上的混亂,辛克尼斯有充分的自主權進行“自由心證式”的執法行動。

辛克尼斯臉色微微一變,旋即強自鎮定;“我堅持;到了魔法部之後,你會有辯護的權利和機會,佛瑞斯特先生。”

那要是把攝魂怪當成某種被魔法部馴服,為魔法部服務的神奇生物呢?能不能將林?定性為破壞公共財產?

辛克尼斯既慚且怒,臉上肌肉抑製不住地抽搐;林?隻一句話就讓他明白,他心裡那些複雜難明的念頭根本瞞不了人。被人輕易看穿想法帶來的恥辱感頃刻間占領了思維高地,驅逐了本就不多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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