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蜚十一(1 / 2)

我在洪荒有座山 問魚 3729 字 4個月前

沒想到出門遇見的第一個巫族就是誇父,之前巫人到是見過不少,真正的巫族大巫誇父還是頭一個。

一番痛飲,尤覺不過癮。李燭影卻是再也受不了了。

自己雖是妖族,卻並非天生為妖,體魄是由女媧用九天息壤和萬水之源捏出來的,最多也隻能算是比人族稍強。

幸好自己元神強大,少一運轉,頭暈就減輕不少。實在還是肉身過於孱弱。

要是能解開體內盤古留下的傳承,那就不用愁肉身問題了。畢竟,盤古肉身是何等強大想想也知。整個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強大不言而喻。

“我若成就金仙,定能解開體內部分封印。”李燭影看著喝了兩壺,相當於兩個湖泊酒量的誇父一副完全沒事的樣子臉都不紅,心下暗暗佩服:“不愧是追日喝乾一條河,乾了一片海的好漢!”

誇父將李燭影帶到部落裡,路上各個巫族、巫人紛紛熱情打招呼。他們熱情,純樸。

他們和人族形體上相似,難怪兩族能通婚,借契地婚之緣。

部落也有人族,但大都依附於巫族,少有能當家作主的。這也不怪,畢竟這裡是巫族部落。遠離巫族部落,以巫人為主的部落就巫族人族平等相處了。在人族部落裡,巫人和巫族也依附人族不是。

地方多了、大了,自然會出現差異。而這差異慢慢會分解矛盾,也會滋生其他矛盾,最後釀成戰爭。

這也導致將來眾神聖者離開大地,各部族爆發出無數爭端。

“來兄弟!你安心在此住下,有什麼需要,隻管招呼。”誇父把胸膛拍的啪啪作響。

李燭影也沒和誇父多客氣,要求道:“誇父,我此番出來遊曆,主要是想鍛煉磨礪自身體魄,同時修習戰技神通。聽說巫族善戰,於是就自己找來了。”

“哈哈哈!要論肉身,我巫族若稱第二,洪荒哪個敢稱第一?就是妖族顯出本體,也不敢與我們硬抗。若不是依靠那些靈寶,我巫族能橫掃了他們。”誇父說起話來也毫不謙虛,而巫族肉身能抗靈寶,也確實是事實。

於是,李燭影便在誇父的部落住下。而接下來的日子,讓李燭影明白了什麼叫做渣渣!

大巫境界的誇父相當於修道者的大羅金仙,隨手間將李燭影的修為封印了。然後將李燭影丟到族人中戰鬥,沒有修為靈力,李燭影隻能憑借肉身硬乾。

三十年的磨礪修習,李燭影不但肉身強了不少,閃避功夫更是練的如火純青。平常的巫族已經抓不到李燭影的衣角了。

三十年而已,像在洪荒動不動以紀元為時間單位的來算,李燭影進步速度,讓人咂舌。三十年每天挨揍,打不過隻能躲,要麼跑。跑總之是跑不掉,那隻能躲閃了,能少挨一拳,絕對不為了麵子硬抗。

鍛煉肉身又不等於挨揍,抗打擊能力也不是盲目的找虐。相較下來,躲是對的。至於巫族兒郎嚷嚷著:“李燭影,小子有種你彆躲!”

李燭影表示:“我傻啊!站著不動讓你們一群糙漢子揍,腦子裡長腫瘤了,這樣棄療?至於有沒有種這個問題,有本事你們去問女媧娘娘,老子的雀雀都是她捏出來的......冒犯聖人,罪過罪過!”

李燭影心想,自己能憑自身打破誇父的封禁,必是突破金仙之時。近段日子被揍的慘,但是吃的也好。巫族打來的獵物,無一不是珍奇異獸,品種繁多……李燭影就曾看見他們抓了一隻幼年蜚獸,李燭影看了非常喜歡,便厚顏要了過來充當坐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