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挑的那些,本是四姐挑剩下的。
但她挑定了,四姐卻又選了一回。
這是實實在在的找茬,擱誰都不能高興,不過她也懶得同四姐糾纏。何況糾纏了也沒用,的確是四姐挑完了才輪到她,她隻要說前次沒拿定主意反悔了,誰還能真跟她計較?
是以太微心想,沒了料子就另選,總不至於短了她衣裳穿。
誰曾想,午後狹路相逢,她和四姐竟然在園子裡撞上了。
四姐張嘴便說起衣料的事,見她一臉漠不關心的,突然臉色一變,身子一倒摔進了小荷池裡。
她就站在邊上,猝不及防間伸手要去拽她,卻沒拽住。
等到丫鬟婆子們鬨鬨哄哄地把人撈上來後,四姑娘哭得梨花帶雨,一疊聲說是太微推的她。
一經查問,又有數個丫鬟婆子舉證說,親眼目睹了五姑娘推四姑娘下水的過程。
說是她們雖然不在池子邊,但當時都在園子裡,全都瞧見了。
再查,針線房上的管事媽媽把衣料的事一說,動機也有了。
於是太微百口莫辯,怎麼說都沒有人相信她。
她和四娘又是自幼不睦,四五歲時就敢把人在回廊裡推倒,如今長大了推人下池子似乎也不奇怪。
府裡上至祁老夫人,下至廚房裡的洗菜丫頭,都對太微因為四娘拿走了她喜歡的衣料而動殺心的事深信不疑。
可沒有做過的事,太微豈能認?
她不服,十分不服。
祖母因而大怒,對她動用家法。
但她足足挨了十五下,仍是不肯改口認錯。祖母又罰她去跪祠堂,不給吃的不給喝的,一跪就是一長夜。
天色還沒亮,她就病倒了。
可病了也不行,不認錯就得繼續跪下去。
祖母定死了規矩,說此番一定要將她的棱角磨平了。
她又跪了一個上午,跪得眼前祖宗牌位像在跳舞,跪得雙腿木頭一般丁點知覺也沒有。
最後據說還是父親發了話,祖母方肯作罷。
好在她運氣不錯,腿沒壞,腦子也沒燒糊塗。所以她事後甚至還得意,得意自己撐下來了。但如今叫她說,那時候的自己簡直愚不可及,豬一樣的蠢。
雖是她沒做過的事,但人人都認定她做了,那她認或不認有何區彆?抵死不認除了給自己惹更多的麻煩還能有什麼?
要知道,能屈能伸方是生存之道。
骨氣固然重要,但到了那樣的時刻,骨氣卻是最不重要的東西。
盲目不知變通,最後隻能是抱著“尊嚴”兩字溺死而已。
可這樣的道理——
這個年紀的她哪裡能明白。
太微從水中抬起了手,纖弱白皙的手指,淺粉圓潤的指甲,這是豆蔻少女的手,是還未真正吃過苦頭卻自以為嘗儘了天下疾苦的人的手。
她看著,不由失聲笑了出來。
十幾歲時,許多覺得天大的事,等到了二十來歲,見過生死,再回首來看,就都算不得事了。
認個錯便能不必挨打,哪裡還有比這個更容易的事?
是以當她發現情況不對的時候,她想也不想便伏首磕頭,先將錯給認了。
果不其然,祖母滿意極了。
祠堂她也不必跪了。
想到這,太微側過身子,將自己淤痕交錯的後背露給了碧珠,隨口問道:“有幾道傷痕?”
碧珠瞧清楚後不覺一震,放輕了聲音道:“有五道。”
“五道?”太微背對著她,長長地籲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