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四章:試招(IV)(1 / 2)

四重分裂 微葉梧桐 8033 字 8個月前

躲不開!

明明那些槍影的速度並沒有很快,上麵也並未被附加任何技能,但安東尼·達布斯就是躲不開,短短幾秒鐘內就被那杆通體雪白的長槍點中了數次,沒能完成一次格擋或回避。

三米,這個平平無奇、樸實無華的距離是如此致命。

這是一個相對有些畸形的戰鬥範圍,對於絕大多數近戰職業者來說,這距離無論是用劍、刀、斧、錘等兵器都會十分彆扭,而匕首、拳套、腕刃之流則會被徹底無力化,甚至會失去最基礎的威脅。

而在很多以遠程傷害為主要攻擊手段的人來說,這同樣不是一個美妙的距離,首先,弓箭、手弩等武器在這種距離下攻擊力會大幅度衰減,而對於施法者來說,除非能夠做到階位碾壓,不然就會陷入‘瞬發魔法難以構成威脅,吟唱施法極容易被打斷’的窘境。

所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三米這距離都隻是一個‘過渡’,一個用來讓近戰職業者繼續貼身欺近,遠程職業者努力拉開距離的‘過渡’。

總結一下的話,就是一個誰都不會舒服的距離。

但是!

對於某些武器來說,三米左右卻是一個最為適合其發揮的距離。

想必大家早就已經猜到了,沒錯,上麵所提到的‘某些武器’,自然是包括長槍的。

不過在無罪之界的世界觀下,‘長槍’這個概念在多數情況下都會與‘騎士’同時出現,因為大家都覺得這種武器隻有在馬背上才能很好地發揮出威力,普通步戰時的實用性遠遠不如長劍、戰斧等武器。

這並不算是一個錯誤的結論,因為長槍這種刃鋒較短、間合極長且分量不輕的武器確實很難駕馭,想要玩明白實在不容易,上手難度非常之高,堪比動輒就能把自己砸個滿頭包的雙節棍。

舉個例子,兩個沒錢買馬的普通冒險者,一個用劍,一個用槍,前者可能在十年後已經小有成就,而後者非常容易在開始冒險的上半年就已經嗝屁了。

正所謂‘月棍、年刀、久練槍’,說起來可能有些誇張,不過長槍的上手難度確實是高。

換而言之,就是性價比低。

但性價比低卻絕不代表這個武器很弱,隻要把這東西玩明白了,長槍的殺傷力絕不會亞於任何主流武器。

恰巧,在迪塞爾家族的曆史中,就有這麼一位玩槍玩得好的騎士領主,而這個人也確實把自己玩槍的心得寫在了那本騎士指南上。

就倆字兒——距離。

底下還有行注解——三米。

沒了~

也不知道是這位大佬故意犯懶,還是文字表達能力著實不行,反正在那本騎士養成指南傳到他那一代時,人家就留下了這麼短短四個字。

而是還是完全不需要理解,但凡是個明白人就能看懂的四個字。

就保持三米距離唄。

至於保持三米距離之後怎麼打,怎麼維持三米距離之類的內容,一概沒有。

看起來好像很敷衍的樣子,但當得到【曉】之後的墨檀再次翻到那句話時,他竟然莫名其妙地看明白了。

那位迪塞爾家的先祖隻留下這句話的原因非常簡單,因為‘三米距離’這四個字,就已經是長槍這種武器的全部精髓了。

至於所謂的具體打法,無非就是紮、刺、撻、抨、纏、圈、攔、拿、撲、點、撥和舞槍花這些基本動作而已,說起來複雜,但在實戰中反而就簡單了,就像很多人都對‘主謂賓定狀補’這些基本語法不甚了解,但依然能夠正常書寫對話一樣,畢竟是自己的母語,憑感覺來總是錯不了的。

至於墨檀,儘管他對那些個武器的認知肯定沒他對中文熟悉,但奈何這個人在這方麵著實有些天賦,而這份天賦足以讓他在非常非常短的時間內掌握一門並不算太生僻的武器。

說到這裡,有人可能就會問了,之前不是剛說過槍這玩意兒算是一種比較冷門的兵器嗎?怎麼又不生僻了?

答案很簡單,雖然步戰槍這玩意兒在無罪之界的世界觀下確實比較生僻,但是對於玩家們,尤其是墨檀這種接觸過很多曆史題材的單機遊戲,能夠熟練運用趙雲、馬超、真田幸村等猛男進行割草的人來說,這種程度的豬跑可以絕對是見多了。

簡單總結一下,就是憑借墨檀的戰鬥天賦,就算之前沒怎麼用過長槍,也不難在短時間內發揮出【曉·素雪槍】的下限。

而結合了‘三米距離’這句真言的槍術下限,已經足夠讓他在短時間內把安東尼·達布斯壓製住了。

【邪炎風暴】這種需要短暫施法的技能在一道道槍影下根本沒有機會完成,而諸如【腐蝕之箭】、【大大大大火球】之類可以瞬發的技能則會在達布斯出手那一瞬被墨檀立刻點爆,在精準把控著戰鬥距離的情況下,墨檀除了少量衝擊傷害之外,根本不用擔心會被那些在兩米開外爆發的中低階魔法打掉太多血量。

至於專精近戰的安東尼,儘管他擁有著異於常人的臂長與巨力,但依然很難對三米開外的墨檀造成太大威脅,普通攻擊就彆想了,就算他想硬吃墨檀幾槍拉近距離,後者都不願意給這個機會,很多時候甚至會出現吃了攻擊結果距離更遠了的情況,這種時候,隻要達布斯有什麼想法,那支銀雪素槍尖就會閃電般地劃破長空,把他的想法給憋回去。

與持劍戰鬥時的狀態截然不同,現在的墨檀身上竟是沒有半點淩厲鋒銳之意,而是極儘飄逸灑脫地將手中那杆長槍舞得行雲流水,這要是再給他換上一襲白衣,再把身上的鱗刮了整個英姿颯爽的單馬尾,那時髦值怕不是要突破天際。

總而言之,在安東尼·達布斯終於勉強適應了墨檀持槍時那截然不同的畫風與戰鬥節奏,終於準備吹響反擊的號角時,他們已經中了不下三十槍了!

而他們的生命值,更是滑落了整整……百分之六!

“你這東西,怕不是塑料做的啊。”

又一次因為格擋不及被墨檀一槍劃過肩頭後,達布斯歪著脖子看了眼自己肌膚上那抹白色的痕跡,乾笑著吐了句槽:“真就一次都沒破防啊。”

墨檀聳了聳肩,身隨槍動,反手一記回馬槍抵住了安東尼剛剛抬起,還沒來得及家裡的戰錘,扯了扯嘴角:“這把武器的攻擊力是【極低】,品質是破敗。”

“哦?”

達布斯語氣輕快地問了一句,然後再次使用了技能【烈火金剛】,為安東尼手中的戰錘鍍上了一層烈焰,隨即大喝一聲:“為啥不換一把?!”

他這一嗓子可不光是吐槽,而是一個效果極度犀利的技能——【狂怒之吼】

這個掌握要求為肺活量>6000ml,具體效果為‘對半徑五米內所有單位造成震懾效果,使其眩暈0.3秒,10秒中內攻擊速度降低25%’的技能正是他的破局方法!

不僅如此,安東尼那邊也很給麵子地再次【高能】了一把,隻見他也高聲咆哮了一嗓子‘吃!飽!飽!’,觸發了‘對體重不足自身50%的目標施加恐懼效果,降低其10%全屬性,持續10秒’的特性,讓本就被打斷了動作的墨檀身形再次一頓。

0.5秒!是安東尼·達布斯這招【狂怒之吼】爭取出來的時間,而在這短短半秒鐘內,完全被賦予了身體支配權的安東尼已經衝到了墨檀麵前,將兩人的距離拉近到了兩米!

一記被【烈火金剛】加持的【蠻力重擊】轟然砸落,目標卻並非墨檀本人,而是他手中那杆已經來不及回拉的長槍!

並不是兩人手下留情,而是他們單純地認為如果這一錘砸向的不是槍而是墨檀,極有可能被後者間不容發地避開。

所以比起直接奠定勝勢,安東尼·達布斯選擇了抓住機會擴大自己的優勢。

不得不說,達布斯的計算能力和安東尼的戰鬥直覺非常到位,他們做出的選擇也是無可挑剔,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一次正麵的短兵相接絕對可以讓安東尼成功黏住墨檀至少三分鐘,而在安東尼能夠完全發揮出戰鬥力這一前提下,墨檀就很難打斷達布斯的戰鬥施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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