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尋買主(2 / 2)

“聽說最近城裡誰家在尋好東西嗎?”

林大河冷不丁的問了一句,害得方傑差點兒噎到,好不容易平複就白了他一眼,問道,“尋什麼好東西?你怎麼突然問這個?”

“我自然是有用處,你若是閒著無事,就幫我打聽一下,看看誰家要尋稀世之寶。你們方家家大業大,交往的都是名門富貴之人,這些消息怕是聽說的更多些。”

林大河不肯說清楚,惹得方傑更是好奇,但他眼珠兒轉了轉,也沒追問。林家既然拖了他打聽這事,自然繞不過他去,等幾日就知道了。

“放心,這事好辦,我娘常出去賞花喝茶,這些事最清楚,等我回去問幾句。”

方傑毫不猶豫就出賣了自家老娘喜歡八卦的缺點,轉而想起什麼,又從袖子裡甩出一張燙金大紅帖子,“再有三日是我的冠禮,記得來喝酒。”

冠禮?

“你…還沒行冠禮嗎?”

林大河問的有些遲疑,雙眼在方傑身上梭巡,惹得他立刻跳腳。

“林大河,你什麼意思?本少爺風華正茂,剛要行冠禮,怎麼了?瞧你這模樣,難道先前還一直把我當老頭子了?”

林大河自然不能承認,笑道,“哪能呢,就是覺得你比實際年齡更成熟穩重,風流瀟灑…”

說起來,林大河和方傑相識,也是挺戲劇性的。剛娶了王燕第二年,林大河因為一單生意出問題,被嶽父罵的厲害,他突然意識到,父母攔著他娶王家女是正確的,他如今在王家,若說是女婿,還拿著工錢。若說是聘請的掌櫃,還要把王老爺當爹敬著,很多時候,做多做少都是錯,裡外不是人。

他一時憋悶,就去喝了酒,大醉而歸的時候,同另一個醉鬼,也就是方傑撞到了一起。碰巧,那會兒夜色微微有些暗沉,有人丟了荷包,小偷同兩人一般穿了青衣,於是失主追來,見到兩人就咬定是小偷。

兩人醉的厲害,不能自辯,也無人打證言,就被扔去了縣衙大牢。

第二日,還是方家尋不到人, 發狠滿城找起來,才算把人撈出來。方傑也算仗義,同林大河在牢裡住了一日,林大河很是仗義的攔了那些老犯兒洗劫方傑的衣衫鞋襪,於是,他順手把林大河也撈了出去。

兩人有了這麼一次共同經曆,算是交了朋友,偶爾閒暇就聚在一起喝酒談天,漸漸交情深厚。

在林大河心裡,方傑仗義又聰明,是個值得交的好友,倒是把他的年歲忘腦後去了。實際他們並不同齡,他甚至比方傑還大了十歲有餘…

於是,鬨了這個烏龍,實在不知道是說方傑成熟,還是該說林大河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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