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宰割彆人總比任人宰割要好(2 / 2)

回到飛雲閣後,阿昀靠著一個枕頭,抱著一個枕頭,幽幽地望向正在給他施針的淩玥。

“大小姐,我覺得,最好不要送玉佩給三殿下。”

“為什麼?”她頭也沒抬,隨口應著。

“因為.因為他送給你的是玉佩,你若是送給他一樣的,他會覺得你沒誠意。”

淩玥“哦”了一聲,繼續紮針:“有道理!我不送那些,要不送他一個金鐲子,價值與那玉佩相當的,不占便宜!”

阿昀撇撇嘴,那葉時景還不日日戴在手上?

“不好。三殿下怎麼會喜歡那等俗物?依我看,你送他一套價值相當的筆墨紙硯!他為人喜歡附庸風雅,最合適不過了!”

少年的眸子裡透出狡黠之色,他就不信葉時景能將那些隨身攜帶。

“可是阿昀,筆墨紙硯沒那麼貴的吧?”

“肯定有,找世子幫忙就是了。”

淩玥覺得可以,將銀針收了起來。

“好了。你下手太狠了,要多休息才能好得快。”

阿昀點頭,能治好就不錯了,連聲道謝,雖然淩玥根本不稀罕。

她有興趣的是另一件事。

“以後你還會與皇後相認嗎?”

阿昀想也不想:“當然!”

這麼反常!

“那個,你不記恨她嗎?”

阿昀哼了聲,將腿慢慢往榻上挪。

“恨不恨的沒什麼意義,認清現實才是最重要的。我承認皇後關心我,但她也有自己的權衡。從她對我和葉離憂的態度上我明白了,父母子女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互相利用的關係,這就是人性。人可以接受由不好到好,就像葉離憂本是一個惡棍,但稍微變好一點就能重得歡心。而我,出現在他們麵前時很光彩,但成了一個殘廢後,自然受冷落嫌棄。”

“大小姐,渴了,給杯茶吧!”

他笑嘻嘻地望著她,得了個白眼。

也得了杯茶。

喝了茶,繼續道:“你說過不管皇後如何選,受傷的都是我。但是我受了十六年的苦,任何傷到我這裡都隻會結成繭。我想過了,既然我有嫡出皇子的身份,那麼我就要拿回我應得的。憑什麼苦我受了,榮華讓葉離憂享了?我不僅要與他們相認,我還要在最耀眼的時候與他們相認!大權在握、呼風喚雨之時,宰割彆人總比任人宰割要好,你說是不是?”

淩玥沒想到他的自愈能力這麼強,還說得頭頭是道,連連點頭。

阿昀笑道:“你不覺得我偏執了嗎?”

“你是間歇性的!我還以為你會自暴自棄呢!”

虛驚一場!

他又笑了:“自暴自棄隻會傷己,於他人一點損傷都沒有,我才沒這麼傻呢。”

“那你休息,我去找哥哥問筆墨紙硯的事。”

阿昀忙喊住她,小眼神中帶著些羞澀:“大小姐,你是不是忘了我的禮物?”

她扭頭哼了聲:“不送了。當時說好的,你一個月內不惹我生氣我才送,可你今日還惹我了呢!”

阿昀蔫了,頭耷拉著,沒意思!

她先刺激的他,到頭來委屈他受了,好話他說了,懲罰他接了,禮物她不送了!

“你喜歡什麼?”

聽到這個聲音,他驚喜地抬頭,她又過來了!

“要不你就送個手串給我,金的銀的銅的什麼都好!”隻要能時時刻刻帶在身邊就好。

“可你剛才還說金鐲子是個俗物呢!”她挑著眉頭戲謔著。

“我是俗人,我就喜歡俗物,送我吧!”

淩玥走後,阿昀心裡甜滋滋的,從今日開始,他要籌謀他的未來。

望著屋外暖暖的陽光,他有了倦意。

剛閉上眼睛,忽覺屋內有人進入。他剛要起身,豈料那人動作比他快多了,直接一掌劈暈了他。

今天4章,更完了,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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