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水庫下麵可都是你們村的地,原來隻要下大雨就淹你們的地,自從修了水庫,這麼多年你們村裡什麼時候被淹過?”
“李鎮長,你上村裡去看看,還有幾個種地的?種那點地都不夠功夫錢!
反正不管怎麼說,國家也不能白占老百姓的地吧?
總要有個說法!”王元亮就是認準了,要一個說法。
“地是你們村的,這個鎮上承認!人家修水庫又不能把你們的帶走,這些地還是你們的!”
“嗬嗬!你說的好聽,本來我還打算等水乾了,把這些地分一分!你們一挖,我們怎麼分地?”王元亮一點都不怕李鎮長。
像他們這些土生土長,民主選舉出來的村長,還真是一點都不怕鎮上的領導。
尤其王家是張王莊的大姓,他王元亮在村裡輩分高,威望也高,更是不怕李鎮長。
不給李鎮長麵子,李鎮長也奈他不得。
不用說李鎮長一個副鎮長,就是鎮上的正職,張鎮長來了,也要笑著叫一聲三叔。
幾個人糾纏不清,一個死活要一個說法,一個死活不肯答應。
倒不是李鎮長不肯給,實在是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不一樣,尤其是地方上的水利工程,很少有補償款這麼一說。
因為按照水利法規定,河流湖泊範圍內的土地都屬於國有。
因此很少涉及到征地補償的問題。
至於王元亮說的六三年修水庫,占了他們村的耕地沒有給補償。
那個年代,更是沒有補償這一說法,彆說占了耕地給補償了,當時,毛祖一聲號召,全麵修水庫,老百姓修水庫,都是自己背著乾糧到水庫上乾活。
那年月哪有挖掘機,都是人工挖土,靠肩挑手抬,獨輪車,地排車往外運土。
所以說王元亮提出來的問題屬於曆史遺留問題,現在糾纏這些,根本就是打不清的官司。
李林和陳科長都沒有說話,這個工程是市委主要領導在會上提出來的保泉重點工程。
省水利廳撥的應急資金,根本沒有什麼征地的費用。
這又是市委主要領導親自督辦的重點保泉工程,由不得他們鎮上推脫。
答應給占地補償,那錢就隻能是由他們鎮上出。
十六裡鎮雖然緊靠著省會城市,比其他地方的鎮富一點,可也富不到哪裡去。
或者是整個南山區都是泉水市最窮的區。
李鎮長自然不會吐口,給補償。
兩個人在大壩上爭得麵紅脖子粗,誰也誰不服了誰。
最後隻能不歡而散。
陳科長交代李林先進場,地方關係由鎮裡協調,這個是在市委常委會上確定下來的。
送走李鎮長、陳科長一行人,李林沒有走,而且拉著張茂才來到他在山坡上的二層小洋樓。
這棟小洋樓建的很不錯,掩映在青山綠樹中,背靠青山麵對湖水。
從小洋樓就能看出來,張茂才的經濟條件不錯,在山坡上有很多房子,就輸他這一棟最好。
李林過來是看房子的,張茂才這棟房子距離水庫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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