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人就啃,見兔子就追,他身上的豹紋長褲都是內開襠的,因為這位爺還隨地大小便呢。
就算是已經調教過一次了,敖宇還是覺得無奈。
“好吧,算我倒黴,隻能重來一趟了。”
他們兩個沒有辦法走大路,就隻能一路走小路。
溫迪戈隨時都跟著敖宇,卻是手腳並用地往前走。
可是剛剛走了半天,溫迪戈就開始舔自己的手指。
敖宇上去看才發現,雙手已經出血了。
現在是荒郊野地的,他手腳並用地往前走,不但手掌出血,腳掌也出血了。
敖宇無奈。
“算我倒黴!”
他直接給人拎起來夾在腋下,以鬼影步走了。
白手軍在這一路上並非沒有布置。
隻是一座斷橋,是根本沒辦法阻攔正規軍的行軍路線。
敖宇炸斷橋梁,隻不過讓白守軍沒辦法判斷鬼泣族去了什麼地方。
如果讓他們看到自己的身影,那就會選擇一路追趕。
鬼泣族就算是躲在諾斯瑪爾,白手軍就算是不敢進去,他們想把鬼泣族帶到天界的想法也得泡湯。
敖宇隻能想個辦法,聲東擊西,躲開白手軍繞路去諾斯瑪爾。
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一路往北部走,從北部進入格蘭之森,然後再從格蘭之森想辦法繞過重重山嶺去從北部進入諾斯馬爾。
這是沒有人走的路,也絕對不是大軍通行的路。
但是這是敖宇唯一的路。
況且要想進入格蘭之森,就必須得去艾爾文防線,這裡本來就是白手軍和帝國聯手防禦的防線。
他想在這個地方鬨出一片動靜實在是太容易了。
而且,他出現在這個地方,絕對沒有人會想到他會去諾斯馬爾,都會認為鬼泣族應該是常道的斯頓雪域之中。
畢竟這個地方山高路險,易守難攻,此處的暴風雪會給白手軍造成巨大的障礙。但是鬼泣族卻因為擁有冰霜之薩亞的庇護,可以完全無視暴風雪的危害。
“對,就這樣,先去艾爾文防線,然後再去格蘭之森,最後去諾斯馬爾。”
不過,敖宇也知道,就算是想在艾爾文防線鬨出動靜,也不能帶著溫迪戈。
否則的話,這動靜就有點太大了。
他一個弑魂如果帶著一個狂戰士闖關那才叫麻煩呢。
他最多也隻能是出現一下而已。
找了一個灰色鬥篷罩在自己身上,又用自己的披風罩住溫迪戈。
敖宇這才去了艾爾文防線。
白手軍果然在這裡布置的哨卡。
“站住,檢查!”
“不用檢查了,是我!”敖宇直接把自己的鬥篷摘下來看著哨兵笑了笑。
哨兵瞪大眼睛,張大的嘴巴就像是見了鬼。
不,應該這麼說,他們確實見了鬼了。
敖宇看了看自己那鬥大的通緝令,然後撇著嘴搖了搖頭。
“哎呀,這張照片給我照的不是很漂亮,但是給我照的比較年輕,那個時候我畢竟才十六。現在我都已經……算了,就老實交代吧,你們打算怎麼著?”
怎麼著?
一般剛剛變成白手的鬼劍士哪有那麼多的勇氣啊。
再說了,他們的手冊上應該寫得清清楚楚的,遇到敖宇的生還概率極低,然後他們唯一的策略就是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