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初登場(1 / 2)

東瀛之禍 勿明 4072 字 4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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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世界}

仙道聞言挑了挑眉,嘴巴張了張,似乎想要辯駁什麼。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一切以比賽結果為準,職業賽場尤其如此。”林玨強調道,“再說了,南烈玩的其實都是小兒科,真正的職業生涯殺手你還沒見識過。”

仙道瞠目結舌,一臉不信。

林玨偏頭瞄了他一眼:“看來你還是幼稚……踢足球的球王貝利受過什麼樣的傷你不會不知道吧?天下烏鴉一般黑,職業籃球不會比職業足球乾淨。”

也就在林玨絮叨仙道的同時,場上的比賽已經結束了,一百一十七比一百零四,翔陽輸了十三分。而回到場邊的南烈正在向北野教練“懺悔”,說他自己是情急之下才傷了藤真,再不敢有下次。

北野教練未必沒看出南烈在撒謊,但心善的他願意相信自己的弟子一次,給他改過的機會。

與此同時,塾德眾在三好光子引領下,到了球館外場提前預訂好的一家飯館用午餐。

席間,林玨見仙道還有點神情恍惚,不禁道:“彰兒,還在想南烈傷藤真的事?還沒轉過彎?”

“我、我隻是覺得籃球應該更純粹一點……”

“純粹?什麼叫純粹?”林玨哂笑不已,“籃球就該有籃球的樣子!”

“籃球的樣子?”仙道不解,“什麼樣子?”

林玨沒有馬上回答他這個問題,而是反問道:“你知道籃球是誰發明的?”

“好像是個米國人吧,叫什麼史密斯……”仙道不太確定道。

“是詹姆士奈史密斯!”林玨說了個在霓虹人聽來有點複雜的英文名,“他在加拿大出生,後來入了米國籍,但我要說的不是這個,而是當初發明籃球時,奈史密斯製定的規則其實相當簡陋,許多規則都是後來逐步完善的。”

“你……具體什麼意思?”仙道還是沒太聽明白。

“很簡單,我舉個例子,最初的籃球賽是在鐵圍籠裡麵進行的,就像鬥獸場,加上沒有違體違規之類的規則,所以一場比賽下來,雙方球員往往遍體鱗傷,鐵絲血痕更是最常見的傷勢。”

“啊?!”

不止仙道,就連鄰座的赤川也被林玨的說法嚇得驚呼出聲。

“到了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時,這種情況改善了一些,但球場上是沒有黑人球員的。”林玨繼續爆猛料,“彰兒,你可以想象一下,因為膚色問題連場都上不了是一種什麼概念?這是想受傷都不給你機會!”

仙道:“……”

“還有就是,那個時候沒有進攻時間的限製,有球權的一方不必三十秒內出手投籃、可以一直傳球控球,控十分鐘都沒問題。”說到這裡,林玨稍微回憶了一下,“所以在一九五零年底,出現了一場很奇葩的籃球賽,比賽雙方是現在美職籃大名鼎鼎的湖人隊和活塞隊,本來活塞就球員實力來講,比湖人稍弱,但全場比賽終了時,總比分為十九比十八,活塞一分險勝。”

這下不僅是仙道和赤川,連周圍偷聽的隊友都瞪圓了眼睛:“比分多少!?”

“十九比十八。”林玨重複了一遍,“這就是活塞教練根據當時規則研究出來的可以擊敗強大湖人隊的戰術,拖延時間!拿球之後一直拖時間,不斷傳球控球,所以是役兩隊總共才出手三十一次,各命中四球,更多的還是以犯規罰球決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