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所在的高利貸公司,情況並不複雜,攏共沒幾分鐘的時間,那領頭之人就講了個清清楚楚。
陳陽全都記在了腦海當中後,便把那領頭之人也當場掐斷了脖子。
在廢土世界殺了不少人,讓他的情緒一直處於某種躁動的狀態之中,還沒等發泄出來,就碰到了這幾名高利貸公司的打手,說起來……也隻能怪他們倒黴了。
其實如果不是他們一直表現得過於咄咄逼人的話,或許陳陽的殺心也不至於真的凝聚起來。
若是他們同意拿回本金,便了結此事,那陳陽會當場給他們轉五萬塊錢,讓這件事情就這麼直接過去算了。
可對方表現出來的態度,攻擊性過強。
關鍵是那句威脅的話,衝破了陳陽腦海中的底線。
即便是法院判了也沒用,他們依舊會一直糾纏馮佳,讓馮佳這一輩子都逃不脫他們的手掌心。
這種喪心病狂的手段,陳陽相信對方做得出來。
因為這種人,其實就和毒品一樣,一旦沾上,往往就逃不掉了……
而且他們這些人做類似的事情熟門熟路,很清楚界限在哪,基本上並不會越界。
完全能夠在毀掉你人生的同時,不給自己攬上太多麻煩。
哪怕報警都沒用,他們的討債手段,頂了天判個尋釁滋事,根本就夠不上刑事案件的標準。
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最多治安拘留十五天,就會再重新放出來。
對於這種人來講,進局子根本就是家常便飯一樣的事情,十五天的治安拘留,在他們看來,等同於十五天的假期,無所事事還管吃管住……
完全不具備任何的威懾力。
真要是任由失態朝著這方麵去發展,馮佳的一生就毀了。
當然,陳陽也可以真的把對方所說的十八萬全都拿出來,花錢買平安。
以他現在的身家來說,十八萬和十八塊相比,根本沒什麼兩樣。
但……憑什麼呢?
這種高利貸公司,不知道已經禍害了多少普通人,半黑性質的放貸收數,可以說是社會的一大頑疾了,陳陽不想助紂為虐。
特彆是在他已經有能力去麵對的時候!
手段確實過激,也確實違法,但這樣的手段,其實才最管用。
至於眼前這四人是不是罪不至死的問題,陳陽根本不會考慮。
既然做的是傷天害理的買賣,那就算死了,也不冤枉。
其實之所以下這樣的狠手,倒也不能算是衝動。
這裡沒有監控,自然也就不存在留下實質證據的問題,而隻要能夠完美的處理掉屍體,那麼其實以當前的技術手段以及定案標準來看,便沒有任何風險了。
畢竟,在這個人口數量世界第一的國家裡,每年失蹤的人口就不在少數。
找不到屍體,往往會被定性為失蹤,不管從哪個角度去考慮,警方會深入調查這起失蹤案、並進而懷疑到他身上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腦海中浮現著這些念頭,陳陽迅速的將四人的屍體,全都收納進了次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