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無賴之人(1 / 2)

末日走私商 浮兮 5054 字 4個月前

“陳先生,情況大致上就是這樣,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發生在您公司員工身上的事情,我深表同情,但天然氣管道老化,這不屬於人為因素,現場調查的結果來看,也確實是一場意外,所以您公司的員工……怕是隻能自己承受這一切了。”</p>

轄區派出所內,處理這起火災的民警,一臉遺憾的同陳陽說道。</p>

“那麼堵塞了消防通道,耽誤了最佳滅火時間的那個人,他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p>

陳陽皺眉問道。</p>

“這個……根據相關規定,停車占用消防通道,隻有在造成重大事故的情況下,車主才會承擔刑事責任,而這起火災……說實話,儘管您公司的員工受燒傷嚴重,卻依舊不屬於重大事故的範疇。所以車主最多隻能處以五百塊錢的治安處罰。”</p>

民警苦笑著說道。</p>

“重大事故?我的人都要被燒死了!如果不是那個混蛋,我的人絕對可以被完好無損的救下來!可是現在,她卻要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忍受著全身大麵積燒傷、終生被毀容的痛苦!你告訴我這還不算重大事故?!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正處於自己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年華,但是現在,這一切都被摧毀了!她的人生被毀了!你明白嗎!”</p>

陳陽不由瞪大了眼睛,有點控製不住內心的火氣,音量也抬高了許多。</p>

以至於周圍其他正在上班的民警,也被這聲音吸引了注意力,紛紛扭頭看了過來。</p>

“陳先生,你不要激動,咱們就事論事。我也覺得這很不合理,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我沒有辦法。按照法律規定,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傷,或者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才是重大事故。”</p>

民警一臉無奈,接著說道:“法律是冰冷的條文,它不考慮個人感情的因素。而我們作為執法者,也隻能完全依照著法律規定去辦事,不可能憑借著個人的喜惡,來給某件事情下定義,希望你能理解。”</p>

“理解?我理解你們,誰又去理解小米……”</p>

陳陽沉聲接著說道:“違法的成本如此之低,難怪占用消防通道的事情屢見不鮮,相關的法律條文,是不是該改改了?”</p>

“陳先生,我隻是普通的小警察,這種事情我管不了。事實上,在這起火災中,所有人都是受害者。那棟房子的戶主,同樣損失慘重。當然,肯定無法和您的員工相比,但我們換一個角度去想,至少您的員工保住了命,對不對?這起碼算是不幸中的萬幸。”</p>

民警開口勸說道。</p>

“我知道了,麻煩你,耽誤你的時間了,不知道你是否清楚當時駕駛消防車的那名消防員的情況?我想當麵對他表示下感謝,如果不是他最後果斷的撞開了占用通道的機動車,我的員工,恐怕就真的要被活生生燒死了。”</p>

陳陽深吸了口氣,儘量壓製住了內心的火氣後,開口問道。</p>

“這個我倒是知道,哎,說起來,那小夥子也挺倒黴的,明明是按照規定辦事,結果卻被無賴給纏上了。他就住在消防隊裡,陳先生如果想去探望他的話,直接去就行。”</p>

民警說著,將消防隊的地址告訴了陳陽。</p>

陳陽點了點頭,同民警致謝後,轉身離開了派出所,上了停在外麵的騎士十五世。</p>

派出所內的民警們,則是在陳陽離開後,互相之間忍不住討論起這件事來。</p>

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女孩兒,就因為這樣一場本可以避免的事故,造成了終身無法彌補的傷害,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因此而覺得遺憾和憤怒。</p>

坐著車很快來到了消防隊所在的地方,陳陽下車後同消防隊大門外負責站崗的衛兵簡單的說明了來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