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 立法(1 / 2)

末日走私商 浮兮 4251 字 5個月前

自從時間跨度步入了新世紀,過年似乎就逐漸的失去了原本的味道。

幾十年前,每一年的三十夜,都是家家戶戶最期盼的日子。

孩子們可以在這一天穿新衣、穿新鞋,吃到平日裡吃不著的蔬果肉菜,乃至於各種糖果。

可以放鞭炮、守年歲,甚至境況好一些的家庭,還會給孩子封紅包。

然而最近這些年,隨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原本的那種年味卻逐漸變得寡淡。

以往隻有過年才能吃到的東西,現在卻隻屬平常。

新衣服新鞋也不用非等到過年再買,即便隻是換季,都可以隨便的跑出去買上幾身。

再加上城裡不再允許燃放鞭炮,導致過年的很多習俗,漸漸隻存在於記憶當中。

於是一年一度的春節,慢慢就成了類似於五一、十一那樣的長假。

人們不再特彆的專注於在過年的這一天回家團圓,反倒是越來越多的人,會選擇在過年的時候,趁機外出旅遊。

從這一點來看,禮崩樂壞,往往正是時代進步的象征。

陳陽回到望海市的第一時間,先把呂初然送回了家,然後才帶著自己的妹妹,來到了家裡新買的房子。

這是一棟位於望海市海邊的獨棟彆墅。

建築麵積四百二十平,上下三層,附帶一個獨立的院子,再加上兩個贈送的車庫,總價不到三千萬。

儘管望海市也是二線城市,並且在二線城市中排名靠前,可房價終究不可能跟一線城市相比。

類似的地腳和房子,若是放到了四大一線城市,價格絕對能輕鬆過億。

陳陽的父母喜歡熱鬨,而爺爺奶奶也喜歡一家人都住在一起。

所以這棟彆墅買好之後,儘管叔叔和姑姑都各自有房子,可還是選擇了一起搬進彆墅居住。

這種一大家子混居在一起的狀態,對於年輕人來講,是不可想象的。

但對於上一輩的人來說,卻極為正常。

陳陽和吳萌的回來,讓家裡一下子就變得歡快了起來。

其實按理來說,陳陽的姑姑一家,是應該回吳萌爺爺那裡過年的。

但由於陳陽的姑父和家裡人的關係並不好,所以這些年來,每逢過年,便總是在秦家過。

至於關係不好的原因,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不外乎老人處事不公、隻寵小兒子,卻總是對其他子女要求甚多這些說不清的東西。

清官難斷家務事。

類似的事情在國內的各個家庭之中,實在是太普遍了。

特彆是在獨生子女風行之前,每家每戶都有不少孩子,少則兩三個,多則七八個都有。

再加上那時候物質條件較差,連吃飽飯都屬於夢想,想要讓父母公平的對待每一個子女,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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