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頭條三大對手!(1 / 2)

楊橙布置完任務,開始關心起旗下業務的財務狀況,“新時代傳媒那邊的財報我還沒看,怎麼樣?一切還好嗎?”

說起這事,瑞茲的臉上立刻笑開了花,“boss,得益於數字廣告投放量的大幅增長,我們旗下的數字平台,可是搶下了一塊不小的蛋糕啊。”

楊橙聞言也是臉上一喜,“是嗎?說說看。”

瑞茲清了清嗓子,張口先報了整體的市場情況,“2014年,包括移動廣告在內的數字廣告投放總量高達507億美元,比2013年的431億美元增長18%,和上一年的17%增長率基本相當。

其中移動廣告投放額190億美元,比2013年的107億美元增長了78%。這個增長率雖然沒法和前兩年的170%相比,卻也是數字廣告中增長最快的,移動廣告投放目前占據所有數字廣告的37%,比去年的25%有所上升。

在數字廣告中,顯示廣告(如旗幟廣告和視頻廣告)是新聞公司主要的數字收入來源。2014年,包括移動顯示廣告在內的顯示廣告總體增長了27%,上一年的增長率是22%。

旗幟廣告占顯示廣告的49%,比過去4年63%的占比有所下滑,視頻廣告在2014年增長了56%,增長率比其他任何顯示廣告都要快,占所有顯示廣告的27%,2010年這一占比是14%。2010年,顯示廣告總額為99億美元,視頻廣告為14億美元。”

楊橙聽了聽,擺擺手,“直接說重點吧,我想知道這麼多億美元裡麵,我們公司能分得多少?”

明眼可見的,社交媒體和科技公司必然是其中的最大贏家,包括新時代傳媒在內,在這場由科技帶來的傳媒變革中,社交媒體和科技公司是數字廣告投放中獲利最大的。

楊橙需要知道自家公司在市場範圍內的地位,這一個個數據,在未來的融資甚至上市過程中,將轉化為美元,源源不斷的流進自己的口袋,所以,他報以十分的關心,也不是無的放矢。

這些數據深深的刻在了瑞茲的腦海裡,不假思索的說道,“目前在整個數字廣告市場上,五家巨頭公司——Google、Faicrosoft、Yahoo和AOL,還有新崛起的我們,在2014年占據了全美所有數字廣告收入的61%,在507億美元總額中占了309億美元,不過,這個總占比從2010年以來,以每年1%的速度在遞減,即便有我們加入,也沒能逆轉趨勢。

五家巨頭公司加上我們新時代傳媒占據了所有顯示廣告收入222億美元中的50%,即112億美元。

在移動顯示廣告方麵,前五大公司是Facebook、Google、Twitter、Pandora和Apple,獲得了96億美元中的64億美元。它們在2014年占據了移動顯示廣告市場將近三分之二的份額(64%),這個數據我們沒有加入其中,因為過去在頭條app投放顯示廣告的廣告商並不多,我們在這一項隻有不到1.2億美元營收。”

“1.2億美元?”楊橙驚訝打斷,不是少,而是多,彆看頭條現在的客戶群體驚人,但也不是一朝一夕突然蹦出來的,而是一天天累積下來的,所以真正具備廣告效應的時間並不長,何況是移動顯示廣告,可不是平麵廣告那麼簡單,按照一般的廣告行業規律來算,這1.2億美元,頭條方麵可以淨賺2000萬美元左右,畢竟還要考慮廣告位空置率、自媒體分成等等,所以10%~20%的純利是比較常見的。

僅僅半年便有如此驚豔的表現,也怪不得楊橙這個甩手掌櫃如此驚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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