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 42 章(1 / 2)

我穿我自己 琅儼 10288 字 5個月前

在單鳴明找出那個公司裡的“傳謠”第一人後,她和這位“第一人”在公司樓底下的老式住宅小區裡進行過談話。

在最開始的時候,她要求那人寫一封能夠在她這裡“過關”的檢討書,然後把檢討書發去朋友圈。

她要那人把檢討書發去朋友圈,並且集齊101個讚才算過關。

等到那人經曆了多次讓他感到崩潰的修改,也在明白了自己到底錯在哪兒後終於寫出了讓單鳴明感到大致滿意的檢討書,單鳴明又給了他近乎天籟之音的“選項B”。

——在事件發生的公司三樓牆上貼上“求真”、“務實”、“去偽”這六個大字。

當然,如果傳謠第一人選擇了“選項B”,他也得讓人拍下他在公司貼上那六個大字的背影照,並發布到朋友圈去。

隻是這回他就不用一定要集到多少個讚才能算是過關了。

這顯然是一種隱性的暗示,意為如果這位“第一人”選擇了“選項B”,那麼他就並非一定要讓自己認識的全部人都知道他在公司做了什麼才會“有此懲罰”。

隻是他還得去到單鳴明那裡,讓單總的女兒看到他並沒有給這條朋友圈進行任何權限上的設置才可以。

所以,這位被單鳴明爬到樹上一把揪下來的“出格鳥”選了哪個能夠讓他過關的後續?

必然是選項B啊!

而且他還是感激涕零地選擇了選項B。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當這位“第一人”在他和幾個同事的小群裡第一個發出“你們看到了嗎?”的時候,他絕對想不到單家的千金小姐居然真的能那麼較真,而且還可以不惜把事情鬨大也要把他從人群中揪出來。

現在,他才拿到了自己定製的那六個大字,剛打算把話貼上牆去,就從同事那裡聽說了單總的女兒已經從公司裡離職了的事。

“什麼時候的事?”

“不清楚,要麼是前天,要麼是大前天。或者……也可能是大大前天?”

“這都……可以?”

[這都可以?]

這句話在被“傳謠第一人”問出來的時候,語調是十分不自信也不肯定的。

但當他在自己的心裡重複起這句話的時候,那語調就開始了長達數十秒的漸強了。

有沒有搞錯?

這都可以??

老板的女兒都能從公司離職???

所以,花錢在外麵做的這六個字,他還貼不貼了?

傳謠第一人正和同事解釋著這六個字是怎麼回事呢,單總就極為激動地來到了他們這裡。

“你們財務處怎麼回事?連這種數據都能弄錯?”

那似乎是公司的財務部門在一個讓人根本想不到的地方,犯下了一個低級錯誤。並且那個低級錯誤所造成的後果還十分嚴重。

因而,單總就被氣成了這樣。

犯下了這個錯誤的員工是個女孩。

聽到自己居然犯下了這樣的錯誤,並且老板還親自過來責備她們,那個女孩既是緊張、又是害怕,一副都要哭出來了的樣子。

“單總,吳姐走了以後,這一塊一直都是單小姐在管的。突然一下讓我們接手,我們也是很難的。”

在那個女孩的身旁,她的上司這樣替她解釋了起來。

乍一聽起來,那位上司是在保護自己的下屬。可其實,他的這句話實際也在為之後他們可能解決不了的一堆事在給老板打預防針。

單總自然不會連話裡頭的這種意思都聽不出來。

他掃向財務處的那幾名員工的眼神實在是嚇人得厲害。

這時候,公司的那位高副總連忙在自家老板的耳朵邊上說了句什麼。

那讓單總沒有再接著和財務處的那幾個人興師問罪,並隻是指著人說道:“一會兒再來說你們!”

當單總轉身時,他對邊上的高副總說道:“人事呢?叫人事過來。讓她到四樓來見我。”

這麼看起來,老板的這把火是打算燒到公司的人事那裡去了。

他應該也會去親自問問人事到底怎麼做的事,才會讓他女兒一下就離職了。

財務處那邊因為單總的轉身離開而送了一口氣。

可在“傳謠第一人”的工位這裡,幾位同事們卻是不約而同地把目光放到了他的身上。

“第一人”沉默了一會兒。

而後他默默地,默默地把已經被他丟到了垃圾桶裡的六個大字又撿了回來,並且動作毫無停頓地在牆上貼起字來。

在此過程中,參與了那輪傳謠活動的人也紛紛給他幫起忙來。

“歪了歪了,左邊再往上提一點。誒誒,提過了,再正回去一點……”

他們是在幫忙把那幾個字貼正嗎?

當然不。

他們是在努力把這件事從自己身上摘出去。

如果單總因為自家千金離職的事來責怪他們,他們就能表示他們和單小姐的那件事,都已經被單小姐自己擺平和解決了。

牆上的那六個字,就是證據!

.

“我問你,當時我女兒提出要離職的時候,你都做了點什麼?又跟她說了什麼?”

在單總的辦公室所在的公司四樓,高副總替他把公司的人事叫了過來。

單鳴明在星期一的一大早就以書麵的形式提出了離職的要求。

但負責她這種職務的人,是不可能上午提出離職,下午就能辦妥離職的。

公司一般會在收到了她的離職要求後,挽留她。

在確定挽留不了之後,又會提出希望她在公司再工作一陣子,直到公司找到合適的、能夠代替她的人了,才讓她真正地離開。

可當離職成為一個要求而不是請求時,那就已經意味著這個人應當是挽回不了了的。

那天的早上,她對公司的人事說:“我不想再在這裡浪費生命了。讓我再為這家公司多工作一天、一個小時、甚至是一分鐘都不可能了。”

但是單鳴明的這句話,嗆人意味實在是太明顯了。

公司的人事是怎麼也不可能敢把這句話複述給老板的。

一旁的高副總見狀,說道:“單總,明明的離職流程的確是沒有走完的。要麼您先彆急,我們這裡再聯係她一下,勸勸她。起碼讓她先回來,把她手上的這些要緊的事,再做一做,也和人做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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