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第 105 章(1 / 2)

我穿我自己 琅儼 5706 字 5個月前

?琅儼/文

她,

她們,

她們的。

“根據我們在昨天進行的溝通,您是更想要從您的第三任丈夫開始說起嗎?”

“我個人比較傾向於把他稱為我的第三個前夫。‘第三任丈夫’這個說法可能會讓人產生誤會。”

“這是一個很容易糾正的問題。但我有點想要從你對於這個用詞的抗拒來切入我們今天的工作。”

“我覺得可以試試。”

上個月的時候,有一本新書剛一麵世就得到了相當高的關注度,銷量也是驚人,幾乎是一經出版立刻就衝入了各大圖書銷售網站的新書銷售榜。

到了現在,這本書更是直接和今年的熱門書籍一起,進入到了年度熱銷榜。將其受歡迎的程度稱之為“火到發燙”也毫不為過。

所以,這本書的標題是什麼呢?

——《我的前妻張昭昭》。

妙,實在是妙。

這麼說是因為這本書的出版,在各個方麵都相當妙。

首先是它的出版時機。

在這本書出版的時候,張昭昭才和她的擊劍運動員小男友分手。因而,這本書就立刻讓大家那關心張總感情生活的心有了安放之處。

而等到它衝上年度圖書熱銷榜,則又是張昭昭開始追求年輕賽車手的時候。

總的來說,就是“趕趟”。

一次趕趟,兩次還是趕趟。

其次再來說說它的標題。

這個標題所點出的主題是清晰且明確的,然而“我的前妻張昭昭”,這之中的“我”,指的是哪個“我”?

如果是對於張昭昭的感情生活有所了解的人,也許會以為那是在她的心裡留下了深刻印跡的第二任丈夫,鬱先生。

而如果是對於鬱先生也有些了解的人,可能會相當感慨。因為從沒有真正靠寫字掙到什麼錢的鬱先生終於寫出一本暢銷書了!

但……不是,真的不是。

寫出了這本書,並借此賺了一票的,是張昭昭的第三個前夫,沙川。

對對對,就是張昭昭唯一一個女兒的父親,也是張總唯一一個不跟爸爸姓的小孩的父親,沙先生。

沙先生在書中好好地說了一下他的前妻,也詳細說了張昭昭那不為人所知的第一段婚姻。

[昭昭的第一任丈夫姓李,比她足足大了14歲那麼多。如果我早點知道這件事,我一定不會答應家裡讓我和她結婚的餿主意。一個女人,一個能接受比自己大14歲的丈夫的女人,我怎麼還能讓她和比她要小了3歲的我在一起?李先生的年紀,當我爸都完全夠了。]

張昭昭在同她的第三任丈夫結婚之前,是已經在行業內積累起了人脈,也得到了許多同行的信任了。但那時候的她到底還很年輕,也還沒有完成足夠的原始積累。在她想要從依舊在飛速發展的原公司辭職創業的時候,被十分看好她的上司成功挽留。

她的老板當時冒著風雪來找她,對她說:昭昭,如果你還不確定從我們這裡離職之後能獲得比現在更快的發展,那我勸你再多留幾年。

那年那天的張昭昭被說服了。

但,這樣的情況在她和第三任丈夫結婚後,就突然改變了。

她得到了丈夫家裡給到她的資金與資源的支持,且就此一飛衝天。

並且,由於張昭昭的婆家聰明反被聰明誤,既是看準了眼也是看走了眼,在沙先生父親的主導下,讓張昭昭和她的兒子簽了婚前協議。於是那家在幾年內被飛速發展起來的公司,張昭昭的這任丈夫在兩人離婚時竟完全分不到什麼錢。

反倒是張昭昭的婆婆由於在張昭昭創業的早期就給她投了錢,作為她公司的股東,到現在都一直能夠分到相當可觀的紅利,兩人也是直到現在都保持著友誼。逢年過節的,這對前任婆媳還能互送禮物。

這也是大家所熟悉的那個故事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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