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爹爹撿回來的孩子,算是她的四哥。
他因為生出來是六指,被他的爹娘當怪物給扔了,後來被她爹爹撿回來了。
那會兒三哥才出生兩個多月,撿了他,就當家裡多了個兒子,就這麼吃著娘親的奶,跟三哥像雙胞胎一樣,一天天養大的。
因為爹爹說撿他的時候看到了長庚星,所以就順著林家的字輩,給他取名叫林長庚,是正經上了族譜的義子。
據說,爹爹的本事,就他學得最好,連大哥都比不過,而且他多出的那根手指也很靈活,小小年紀,連珠箭準頭好得很,旁人也不會因為這個嘲笑他,反倒是羨慕得多。
結果在家裡好好地養到十一歲,叫他的親爹娘聽說了,天天來糾纏鬨騰,討東西,搶獵物,又死活不承認當初扔了孩子,非說是爹爹偷的。
林長庚是個早熟的孩子,搞清楚事情之後,直接就跟著他們回去了。
當時村裡有不少人罵他沒良心。
可其實,他心裡打著主意,聽說回去之後,把他家裡折騰地雞飛狗跳,在家啥活兒也不乾,打了獵也從來不往家拿,家裡一點光也沾不上,還得伺候他,沒幾天就鬨起來了,然後就天天鬨,趕他他還不走。
幾年後他爹死了,他娘改嫁,他又回來了,但也沒再住在林家,而是自己住了一間老屋,倒是天天過來幫忙。
尤其是三哥生病之後,他……
啊啊啊啊!
林寶月忽然發現,她居然把三哥哥忘得一乾二淨!
主要原主就是個沒心沒肺的,天天一起床就上山找東西,幾乎不跟三哥打照麵兒,所以她居然沒想起來!
三哥哥生病下不了床,這會兒就躺在屋裡呢!
她洗刷刷半天,也不知道他聽到沒有!
果然,到了一個新地方得自己去踩點兒收集信息,不能隻依賴原主的記憶啊,主要原主的記憶除了渣男刻骨銘心,彆的簡直就沒啥了啊!
她思維飛轉,但在林長庚眼中,就是她呆呆看著他出神。
林長庚皺著眉頭,又問了一句:“你在乾什麼?”
林寶月伸出手:“四哥,你拉我一把。”
原主是不叫他四哥的,乍一叫,林長庚不由挑眉,沉默了一下,還是伸出手,提住她小臂,把她提了出來。
林寶月整理著濕噠噠的衣裳,一邊瞅了瞅他。
這孩子的氣質,還挺狼崽子的。
他身量修長又挺拔,手長腳長的,又是個清俊凜冽的長相,皮膚黑,眉眼鋒銳,眼瞳更是格外黑,眼神兒犀利,是一種介乎少年和男人之間的氣質,又成熟又有少年感。
而且古人這種少年感,跟現代高中生那種明亮的少年感不一樣,是一種沉澱的少年感,特彆有味道。
此時他正彆著臉,不看她,也不說話。
林寶月後知後覺想起來濕身是不是很失禮?
結果看了看自己,也就濕了一點膝蓋和袖子啊!
於是就笑著跟他道:“四哥,你來找三哥的?”
林長庚點了點頭,這才舉步往裡走。
因為三哥天天躺在床上,怕生褥瘡,畢竟也是十六七歲的大小夥子了,家裡女人給他打理不大方便,所以林長庚每天都會過來一兩趟,給三哥翻翻身,揉揉腿。
林寶月也不方便進去,把他送到門口,想了想,又端了一盆水過去,去自己房間拿了擦身體的巾帕,然後推開門,把盆子端到了門口:“四哥,麻煩你給三哥擦擦身。”
林長庚嗯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