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其實也很簡單,她知道韓鬆和張光宗要見名師,所以就想著讓韓鬆去不了,於是就動了壞念頭,對韓柏下了手。
這中間,張光宗絕對誘導過,但張青芝的智商肯定察覺不到,尤其這都一年多了,她根本回憶不起“不重要”的細節,連她自己都以為,這一定是她自己的想法。
衛重華問了一陣,應該是沒發現什麼不對,又問陳婆子。
陳婆子的腦子,跟張青芝也差不多。
但是呢,當時張青芝是自己去的……她經曆過逃難見識過生死,不覺得一條人命是什麼大事兒,也不覺得需要跟彆人商量,一想到就去了。
當然了,事情暴露了需要承擔責任的時候,她也會怕,而且是很怕,所以陳婆子事先不知情,後來林寶月威脅張青芝之後,張青芝害怕起來,就把這事兒告訴了她。
換句話說,陳婆子不能算是共犯。
然後再問張光宗。
張光宗答話,才真的是滴水不漏,演技也是絕佳。
衛重華絕對算很擅長審訊的了,問話看著尋常,但真的能從中感受到技巧,冷不丁冒出一句,連林寶月都忍不住緊張心跳,以為渣男說不定會翻車……結果張光宗愣是一點破綻都沒露出來。
這也是林寶月為什麼沒狀告他誤殺她的原因。
因為沒有證據。
如今本就是重口供輕證據,而那個時候,隻有渣男和林雪梅在。
渣男自己絕對不會露出破綻,而林雪梅在渣男的事情上異常聰明,也很難審出什麼,她當時傷得程度,隻有村醫能做證,就光“誤殺”,還是“誤傷”這一點,就很難確定。
所以,告倒他的可能性很小,不如不告,搞點錢。
林寶月做人有一個原則。
除非萬不得已,不挑釁對方最擅長的領域。
雖然,在對方擅長的領域戰勝他,確實格外爽特彆爽,但翻車的可能性也很大很大。
就好比現在,摳字眼詭辯什麼的,就是渣男這種人最擅長的,剛才這麼久,他隻怕早在外頭打好了腹稿,她跟他爭辯,很可能爭不過,還有可能暴露自己。
而且,這又是一件有可能觸及他底線的事情。
就是那種,會讓他想,就算怎麼怎麼,也得殺了她了……的那種事。
所以,這次就先收拾張青芝,至於渣男……咱慢慢來。
衛重華花了約摸一個多時辰,便審完了。
張青芝最終定了謀殺。
大明律,謀殺人,即便傷而不死,也要判絞,若因而得財者,判斬。
張青芝雖然沒得財,但張光宗得到了好處,所以仍舊按得財論,判了秋後問斬。
陳婆子則是知而不舉。
但考慮到親親相隱“同居親屬有罪互相容隱”、“告人者,告人祖父不得指其子孫為證,弟不證兄,妻不證夫,奴婢不證主。”等等,隻判了笞五十。
隻有張光宗全身而退,哦,還有七歲的張根寶。
張光宗痛哭流涕,磕頭跪求代母受刑……雖然真要這麼做,他可能會有孝順的名聲,但林寶月還是特彆想讓衛重華答應。
沒彆的,就想看渣男被打屁股。
可惜衛重華沒有答應。
堂上請出笞杖,除了陳婆子衣裳,一五一十開始打,儘管笞刑已經是五刑中最輕的一種刑罰了,但陳婆子仍舊痛得慘叫連連,涕淚直流。
張青芝更是怕得直哭,整個人癱軟在地,不住地道:“哥,哥!救救我!我不想死!大人,你明明說會饒了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