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們口中的彆墅位於一座度假村內,這個度假村尚在開發階段,並未對外界開放。
而這一行人則是度假村的老板為試營業而選出的幸運兒。
據說是抽獎。至少從李銘聽到的話裡是這麼說的。其他幾位還好,楊懷朔居然會參加這種活動,他一百個不信。
“你也參與抽獎了?”
楊懷朔輕聲答道,“沒有。有人送了我一張邀請函。”
邀請函?傲慢的邀請函嗎?李銘沒有繼續問下去,楊懷朔時刻盯著他,在等他拋出對“邀請函”的疑問,然後順理成章地引入“李銘”這個人。
李銘不會給他詢問的機會。楊懷朔略微遺憾地跟著下了車。
眼前的博瓦迪亞除了名字,看不出有任何跟那個“李銘”相關的地方。可楊懷朔卻幾乎是鎖定了這個異鄉人。
若是在偵探劇裡,真正的凶手往往是不起眼的家夥,像博瓦迪亞這般哪兒哪兒都氣場不搭的角色反而可以第一位排除。
可現實並非偵探劇。偵探靠的不是推理內的套路,而是觀察。
他進入車廂後的那個掃視,已將當時現場的狀況刻在腦裡。其餘人的眼神裡或多或少露出幾分探究,唯獨博瓦迪亞,很平淡。
所以楊懷朔猜測,他認識自己。之後博瓦迪亞拒絕握手的動作更令他確認此猜想。
哪怕不是凶手,也跟自己是一路人。隻有博瓦迪亞明白他握手是為了摸骨和指紋。
每個人的手都會存在一些細微的差彆,一個人再怎麼偽裝,也很難改變自己的骨骼、皮膚和指紋。所以大多數的推理作品,都會用手套來掩蓋指紋,甚至會刻意忽略體型上的描述。比如說相當出名的拚屍體事件,作者會告訴你怎麼拚到其他屍體上,凶手把誰誰誰的頭接到誰誰誰的軀乾上,卻不會告訴你為何在場人沒一個真正去檢查每個屍體身上的細微差彆。就算體型、身高再像,身上的贅肉呢?難道也是一模一樣嗎?身上的痣呢?一顆都沒有嗎?切傷口的痕跡呢,難道都能完美對準嗎?都不會告訴讀者。仿佛每具屍體都是由同一種材質打造的塑像,拆拆卸卸,可以完美拚合。
若讀者細問,他們會回答,看到死人了,所以心慌了,沒有仔細查看。
然而作者卻往往會在凶案開啟的前夕,“不自覺”地透露著,你看,這位人妻的右臂上有顆痣,她女兒的左臂上也有一顆。於是讀者恍然大悟,猜到以後這顆痣一定會派上用場。
所以每個偵探都會熟讀推理,可如果按裡的描述進行推理,則是毛頭小子。
楊懷朔當然不會犯這種經驗主義錯誤,所以他仔細確認了,在場人的一些特征。王一玲的手細長,可由於中指左側有繭,應該是個筆手。兩兄弟手指觸感很像,哥哥略微粗糙,是工作緣故。
至於那一家三口,小孩子不用管,想也知道李銘無法偽裝成一個嬰兒。而開始育兒的父母跟青少年的身體會存在明顯差彆。母親會由於作息紊亂,出現浮腫。父親長期抽煙,身上一股煙味。
所以楊懷朔根本沒必要再去與他們一一握手。那個男人一看就不是個脾氣好的,他犯不著湊上去。
客車緩緩停下。坐在最前列的兄弟倆先行下車,此時是下午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