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屈服(1 / 2)

() 因為……我看不見?

保衛隊闖入家中,抱起我。我向他們哭喊著抓捕凶手,可他們一臉茫然。

因為他們看不見。

一連幾月忙碌的爺爺,最終坐在角落一言不發。他遺憾地對我說,“抱歉。朔兒,爺爺找不到凶手。”

我跟他說凶手就是那個人。可爺爺隻是搖搖頭。

因為他看不見。

調查現場的人來了一批又一批,送到法官手上的資料隻有薄薄的五頁紙。我跟他們說自己親眼看見了行凶的過程。可律師跟我講,“抱歉,你年紀太小了。作為目擊的證詞無法錄用。”

因為隻有我看見了。

因為他們沒有看見。

所以他們不相信。

而現在李銘說,“我們就是在玩遊戲,隻不過你看不見。”

所以我該相信嗎?

楊懷朔開始動搖,正因他曾體會過同樣的絕望,才會明白“看不見就等於不存在”這種理論是多麼荒唐而可笑。

“看不見的東西,要怎樣才能去讓彆人相信?”

李銘挑眉,“我可以將這句話理解為,你在向我討要證據麼?”

他明明想說“你要向我認輸麼”。楊懷朔從李銘的眼神中讀出了話外之音。

如果僅僅是一局探案遊戲,楊懷朔當然不介意認輸。可這不僅僅是一局遊戲。

它還代表自己過去十二年的人生,代表近兩個月的努力,代表自己與爺爺的爭吵,代表他放棄的警徽,代表他與同齡人的隔閡……代表了他為追捕凶手所做出的一切一切,都是無意義的。

他學習的知識,他掌握的技能,他對世界的認知也全是錯誤的。

這可能嗎?

如果一開始走的方向便是錯誤,那他永遠也到達不了終點。

恥辱、羞愧、憤怒切片似的逐一湧上。指甲被掐入手心,有如刀割。

在敵人麵前情感外露是相當屈辱的一件事,也許從楊懷朔對李銘動手的那一刻,他最終屈服的概率便是百分之百。

“可以。我認輸。”

“意料之外的感情用事。”李銘評價道,“我以為你還要跟我辯論個十幾天。從量子力學辯論到天體運動,從真實辯論到幻想。死都不會接受犯人灌輸的理念,死也不會相信超自然現象,就算犯人向你親手展示魔法,也會一口咬定它是戲法。這才是偵探的基本要素,不是嗎,偵探先生。”

楊懷朔猛然抬頭,惡狠狠地瞪他一眼,又撇過去,“隨你怎麼說。我隻想知道真相。那天……我看見的究竟是真實還是……”

“……我的幻覺。”

自尊、自傲、自信,在真實麵前不值一提。人還真是有趣。楊懷朔一連串的反應,已超出李銘的預想。

他本以為,楊懷朔會揍他一拳,然後說“我才不信你的鬼話”之類的。就像那些偵探裡的偵探一樣。

沒想到輕而易舉地就投降了。看到他怒而不發的臉,李銘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真的不能算“人”了。“既然選擇屈服,不妨獻出一點誠意。”

“你想我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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