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蘭斯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太陽已經到了西邊。
“我鼻子怎麼有點疼?”
蘭斯皺了皺鼻子,他好奇地問道。
兩條人魚還是呆在海島上。
“錯覺。”
溫瑟靠在旁邊的岩石上,淡定地說完這句話,然後翻了一頁書。
正麵朝下,直接撲在沙灘上,鼻子當然會疼。
蘭斯這一覺睡得很長,溫瑟在蘭斯睡覺的時候幫蘭斯把所有東西都給曬了一遍。
等海風和陽光把這些東西都曬乾了後,溫瑟把這些東西重新放回了行李箱裡麵。
他知道,按照蘭斯的性格,這些東西雖然早就沒了用處,可是蘭斯也絕對不會把這些東西丟掉的。
“你在看什麼?”
蘭斯揉了揉鼻子,然後遊走到了溫瑟身邊,好奇地看溫瑟手裡是什麼。
結果,他看見,溫瑟拿著一本皺巴巴的書,而這本書,名字叫做《白鯨記》。
“這是哪裡來的?”
蘭斯很好奇,他的行李箱裡麵根本就沒帶書。
“撿的。”
溫瑟一點都不臉紅地說著。
“看你讀這本書,真的好奇怪。”
蘭斯看了一眼這本書的封麵,說。
“哦?”
“這本書,講人類怎麼捕捉白鯨的,而你,嗯,是人魚。”
蘭斯委婉地解釋了一句。
在《白鯨記》裡麵,主要講的是一個偏執的船長和一條白鯨的故事。
船長被凶殘聰明的白鯨咬掉了一條腿,因此他想要抓到那隻白鯨,變得偏執瘋狂。
在故事裡麵,船長為了報仇雪恨,在全世界幾經輾轉,終於與白鯨相遇,一船人跟一條白鯨鬥智鬥勇,最後同歸於儘,隻剩下一個水手活了下來。
而放在現在這個世界裡麵,不論是智商,還是稀有程度,人魚都能與那隻白鯨媲美。
所以,溫瑟看《白鯨記》,有點像是故事裡麵的白鯨在看這本由人類寫的。
不知道從白鯨的角度看,這本又會被改編成什麼樣子。
溫瑟摸摸蘭斯的頭,感歎道:
“有的時候,我真想看看,你的腦子究竟是怎麼長的。”
怎麼奇奇怪怪的。
蘭斯:“……”
溫瑟把書放回行李箱裡麵,把拉鏈拉上,然後對蘭斯說
:
“我們回去吧,你今天一天都沒吃東西。”
“回去?”
一想到回去自己的耳朵還會飽受摧殘,蘭斯就忍不住皺起了眉頭,“我不想。”
好不容易有機會能休假一天,他為什麼還要去自己找摧殘?
快快樂樂過完這一天不好嗎?
“溫瑟你還沒吃過烤魚吧。”
蘭斯忽然想起了自己那麼喜歡烤魚,那對於人魚來說,烤魚的吸引力應該差不多,於是想著用烤魚轉移注意力,
“我做烤魚給你吃啊。”
說完,蘭斯興致勃勃地就開始忙活起來了。
溫瑟本想拒絕,但是一看蘭斯這麼有活力,他猶豫了一下,終究是沒有拒絕。
做烤魚的第一步,生火。
抓魚什麼的,對人魚來說是小case,分分鐘搞定,現在有問題的是,怎麼生火。
俗話說得好,萬事開頭難,蘭斯沒想到,自己的烤魚生涯,竟然貌似要死在生火上。
蘭斯曾經偷窺過溫喻他們生火烤東西,從蘭斯的角度來看,溫喻他們用的方法是最最常見的鑽木取火——
用根小木棍鑽了沒幾下,就有煙冒出來,然後火花就出來了。
這導致沒有野外求生經驗的蘭斯以為,鑽木取火很容易,一會兒就好。
於是,溫瑟捧著自己的臉頰,看著蘭斯拿著根小棍子,在那裡摩擦摩擦。
隨著蘭斯鑽木取火轉動那根小木棍的動作,他整張臉都憋紅了,尾巴也在那裡瘋狂擺動,可是就是什麼都沒發生。
溫瑟瞧瞧天邊,發現再過一會兒太陽就要落山了,於是隻能開口道:
“算了,蘭斯,我們直接吃魚吧。”
“不,我非要吃烤魚!”
蘭斯憤憤不平,他心疼地吹了吹自己已經被棍子折磨紅腫的蹼爪,然後繼續根打了雞血一般鬥誌激昂,
“隻要再過一會兒,就能鑽出火來。”
溫瑟歎了一口氣,說:
“你半小時之前,也是這麼說的。”
“我不要回去!”
蘭斯咬牙切齒,等手上稍微好點了後,繼續摩擦那隻小棍子,“我就算回去,也非要等生出火來!”
溫瑟:“……”
他忽然有點不忍心告訴蘭斯,鑽木取火,就算是最有經驗的人類來乾這種事情,也有可能要摩擦一晚上,
才可能得到點煙。
“嘎擦嘎擦”
這是鑽木取火的聲音。
聽了許久,溫瑟躺在沙灘上都看見滿目的星河了,而蘭斯還在埋頭苦乾。
這種頑強,讓溫瑟都不得不感歎一句,並且重新讓他對小魚的鍥而不舍的精神有了定義。
溫瑟忽然十分慶幸,自己當初跟蘭斯一起從珊瑚骨裡麵遊了出來的決定,不然照著蘭斯這種頑強拚搏的精神,鬼知道如果繼續把蘭斯留在珊瑚骨裡麵,蘭斯遲早要弄出什麼事出來。
溫瑟起身,他遊走過去,製止住了蘭斯的動作。
蘭斯抬起頭,氣鼓鼓地抱怨:
“我到底哪裡出錯了?為什麼鑽不出來呢?”
溫瑟啞然失笑,他看了看蘭斯的手,發現蘭斯的手已經紅腫了,於是問道:
“不疼嗎?”
“還好吧。”
蘭斯說,“過會兒就好了。”
他的神情有些低落:“我想讓你嘗嘗烤魚,烤魚真的不錯的。”
蘭斯是真的想讓溫瑟嘗一下烤魚。
在蘭斯的邏輯裡麵,他認為溫瑟一直都在水裡生活,肯定沒吃過熟食,他想讓溫瑟嘗一下烤魚,然後美滋滋滴告訴溫瑟,這種美食方法,就是人類發明的。
實在不行的話,把烤魚當做自己的心意告訴溫瑟也好啊。
畢竟溫瑟為他做了那麼多?那他為什麼不能用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回饋給溫瑟呢?
聽到蘭斯這麼說,溫瑟心裡暖暖的,他的眉眼舒展起來,最後忍不住捧住蘭斯的手,輕輕地親吻了一下蘭斯的手背。
蘭斯:?!
麵前的白色人魚嚇得一抖,溫瑟看著麵前的蘭斯炸毛,他笑了笑,然後連忙轉移話題:
“你鑽木取火的時候旋轉那根小棍的速度太慢了,好不容易鑽熱了的地方被你一停,就冷下來了,自然是不會起火的。”
“真的嗎?”
蘭斯一臉茫然,“溫瑟你有經驗嗎?你不是一直都在水裡的嗎?”
“這是我的秘密。”
溫瑟一本正經地把蘭斯往旁邊趕,“去撿一些乾燥的樹枝還有椰子吧,我幫你。”
“哦,好。”
蘭斯傻乎乎地點頭,他往小島深處走去。
而等蘭斯走後,溫瑟低下頭,看著蘭斯之前鑽木用的小棍發呆。
片刻後,溫瑟
搖搖頭,歎了一口氣,把自己的幾縷頭發變化成小觸手,幾隻小觸手瘋狂地旋轉那根棍子。
沒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分化觸手,是為了鑽木取火。
溫瑟有些惆悵地想到,自從養了小魚之後,自己的觸手真的是被發揮出了他原來想都不敢想的功能。
在幾根小觸手的通力合作之下,很快鑽出了青煙。
而青煙就說明差不多成功了,溫瑟根據自己記憶裡麵的畫麵,迅速調整了一下蘭斯之前在旁邊準備的乾椰子皮,成功地燃起了一點點火星。
溫瑟大氣不敢出,連忙一邊讓小觸手繼續鑽木取火,一邊趕緊多攏過來一些乾葉子,終於點起了一個小篝火。
“哇!”
火光在夜色下很明顯,在遠處撿柴火的蘭斯一回頭,看見篝火,立刻兩樣放光。
“你真厲害!”
蘭斯想都不想,抱著一堆撿到的乾葉子遊走了回來,他看著火苗,簡直就像是神話裡麵普羅米修斯看著人類的第一把火,激動的一把抱住旁邊的溫瑟,語無倫次,
“你是怎麼做到的?”
溫瑟偷偷地把小觸手變回頭發,他摸了摸蘭斯的頭,親親蘭斯的額頭,說:
“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