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嘖,真疼(1 / 2)

她上輩子因為高考前出事,也沒參加高考,發生了那種事,學校其實也挺遺憾的,畢竟全校的老師都認為她會成為永希高中的一縷光,都想著她一定會考上清華。

她出事,班主任哭的比她還傷心還難過,但是事情終究是發生了,誰也無法力挽狂瀾。

朝陽升起,透過玻璃窗灑進來,照在她柔和的側臉上,她冷寂白的膚色上突然被鍍上一層暖色的光,朝陽的色澤在她睫毛上跳躍著。

傅臣的目光從她光潔的額頭,一直移到她微粉的唇瓣,他的喉結又滾動了幾下,視線又落在她握筆的纖細小巧白皙的手上,他一時間看的有些癡了。

他從未這樣肆無忌憚地打量過時歡,因為不敢。

怕自己忍不住心動無數次,怕自己控製不住自己無法自拔地愛上她。

她有一種讓人一秒淪陷的魔力,傅臣怕她。

一直都是遠遠地看著她,看著她在人群中耀眼,看著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從未近距離觀察過她。

她身上似乎藏著百花香,凜冽清爽的香味襲來,竟讓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歡寶,太好看了。

太誘人了,多少個夜晚,他會想著她的樣子濕了褲子。

當懂了男人女人的那點事後,時歡就成了他夢裡的常客。

即使在夢裡遇到她,他也會壓抑著自己,怕把她弄臟。

時歡感覺傅臣在看她,一側臉,發現傅臣竟然低頭開始記單詞了。

晨陽柔和的光線照在他半張臉上,他硬朗深邃的輪廓這一刻竟然顯得異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懶,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單詞多不堪入目一般。

撇開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來說,他的長相絕對是上等的,今天的頭發也梳的很乖,讓人一度覺得那個殘暴乖戾的少年隻是個錯覺。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隻是手上有幾處傷疤,給他這個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個小小的紋身,時歡無意間瞥見了,就想看看他紋了什麼,用筆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頭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進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亂

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著傅臣那一雙如同寒潭的雙眸,小聲道:“我想看看你紋了什麼。”

傅臣將自己的左手握緊,將那小小的一個字藏起來,伸手彈了彈她的小腦殼:“小孩子,不能看。”

時歡是唯一一個敢在傅臣這尊太歲頭上動土的人,一般人彆說碰他了,還沒靠近估計就被他渾身的刺紮成了篩子。

時歡對著傅臣做了個鬼臉,繼續專心記單詞。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嘖,真疼。

真的,這麼多年了,幼兒園認識她,跌跌撞撞連話都說不清楚的小女孩在他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欺負以後,戰戰兢兢地看著她,伸手給了他一顆糖,他還推了她一把,導致撞到了她的頭,她被撞得哇哇大哭。

傅臣很想跟她說聲對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早就被欺負習慣了,被另眼相看習慣了,所以也就沒管她的哭吼,他也沒道歉。

他以為這樣一來,她就再也不會和他玩了,誰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濕透地縮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後,獨自哭泣時,她卻過來蹲在他身邊,把他衣服裡的雪球全部拿出來,讓他不要哭,她要幫他換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這種有人生沒人養的垃圾,怎麼會有人喜歡和他當朋友?為什麼她和彆人不一樣?她是同情他還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隻知道,從開始懂得交換友情開始,他就發誓,以後無論如何,都要對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拋棄時,唯一一個給過他一顆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著她成長起來。

即使如何混賬,在她麵前也不想變成不堪的樣子。

小學的時候她和彆人成了同桌,他恨過她的同桌,厭惡過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後終究還是釋然了,因為她始終沒有因為彆人而遠離他,她有什麼好吃的都會給他拿。

傅臣從六年級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喜歡時歡了,她學習很好,從一年級開始就是班裡的第一名,老師同學都好喜歡她。

傅臣不否認她的耀眼,卻沒想過,她會耀眼整個學生時期。

小學和初中,她還不那麼迷人,長得萌長得可愛,因為沒發育,所以也就不怎麼

讓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樣,女性第二特征開始瘋狂顯現,那本來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劑一樣,迅速隆起。

那本來就漂亮的臉蛋,越發地讓人挪不開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為新生代表上台發言,她是全市初中狀元,開學當日連校長都和她握了手,她拿過無數的獎項,當然這些獎項傅臣見都沒見過。

這樣的女孩兒,是他的青梅竹馬。

是他胸口的朱砂痣。

他漸漸遠離她,在校園裡遇見了也權當沒看見,她太耀眼了,傅臣覺得自己不配站在她身邊,她越是優秀,就顯得傅臣越垃圾,差距越是懸殊。

原本他的成績在初三的時候還行,直到他經曆了佟琳和陌生男人做那種肮臟的事情後,他的成績便一落千丈,本來不喜歡學習,一下子像是找到了頹廢的借口,一發不可收拾。

他學壞了。

他不想上學了,要不是時歡來找他,跟他說想和他一起上高中,傅臣大概連高中都不會上。

可他始終為了時歡,上了高中。

在一個校園裡能碰到就不錯了。

他非常討厭對時歡動歪心思的人,隻要聽見誰對時歡有歪心思,傅臣一定會教他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