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趙媛並不想摻和夏眠的事情。
大家都是二十多快三十歲的成年人,什麼事該摻和,什麼事不該摻和,已經能拎得很清,畢竟幾年的社會,不是白混的。
所以她得知夏眠曾經閃婚過,並且閃婚的老公時隔三年多突然出現時,她除了驚訝好奇以及想看看熱鬨聽聽八卦外,並沒有太多的想法。
即使作為情感上的前輩,她很愛跟自己這個小白姐妹分享她的人生經驗和心得體會。
但事情真到眼前,她也很清楚自己絕對不能多嘴。
因為男女之間的事情,最忌諱的就是有第三個人摻和。
她很清楚,這是夏眠自己的事,就該夏眠自己麵對。
同時作為朋友,趙媛對夏眠也是很放心的。
畢竟夏眠是出了名的寡王。
她的心可是比大潤發殺魚的刀都要冷,這樣的人根本不用擔心她會被男人傷害,而且雖然自己這個小姐妹沒有應付男人的經驗。
可這個梁嶼川不是一般的男人啊!
而是跟夏眠領了證,且一出場就要分走夏眠一百五十萬的男人。
所以趙媛就更加不用擔心夏眠會對這樣的男人動心或者心軟。
怎麼可能有人會對搶自己錢的人動心嘛!
就狠狠討債狠狠要好處就完事了!
但這才過去幾天,小姐妹發來的消息和說出的話就讓趙媛不得不警惕起來。
她覺得自己小看了那個梁嶼川。
也高看了自己的小姐妹。
所以即使一直秉持著不摻和他人關係的理念,趙媛這回也不得不破一次例,替小姐妹看一看男人、探一探對方的底了。
否則她真的有點擔心夏眠,彆一百五十萬沒賺回來,最後還把自己給賠進去。
對於趙媛的好意,夏眠自然領情,她想也不想就同意了。
“那簡直太好了,媛媛我明天請你吃飯!”
趙媛也不跟她客氣:“那我要吃牛排。”
“沒問題!”
“對了,馬上就周末了,你這次休周六還是周日?”
夏眠道:“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