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作案動機(2 / 2)

“好。”

......

回去之後,韓冰提審了葉雨進,他的口供與前幾次的沒有出入,一口咬定不清楚囚衣血跡的來源。以韓冰對他的觀察,可以肯定這個家夥有問題。

由於他的血型與死者體內體液的血型不一致,至少能夠證明他沒有強奸死者。但是,這並不能說明他就完全洗脫了嫌疑,這也是他依舊被關押在公安局的原因。

“小李,對譚雲超的監視,有什麼發現嗎?”韓冰問剛從外麵進來的李森。

“正要跟您彙報。”李森說,“經過這兩天的監視,這個文具店老板的生活很有規律,可以說是兩點一線——早上七點半開門,下午六點半準時關門,騎車回家,早飯和午飯都在店裡吃。”

“家庭情況呢?”

“他家三口人,老婆叫何思梅,在甘南一中當會計,兒子叫譚振興,在甘南小學讀三年級。”

韓冰覺得沒有什麼特殊的,又問道:“譚雲超的家在哪?”

“嗯,在中城苑,是一個安置房,”李森說,“據我們調查,譚雲超是入贅他老婆家的。”

“中城苑距離死者所居住的......麗景花園有多遠?”

聽到韓冰這麼問,曹立也圍了上來。

“倒不是很遠,中城苑與麗景花園之間大概有三四公裡的樣子,不過,譚雲超回家的路線經過麗景花園。”

聽到這個信息,韓冰立即敏銳地嗅到了什麼,“也就是說,譚雲超回家的路線與死者回家的路線一致?”

“據我們這兩天的觀察,是的。”

韓冰開始琢磨,葛曉麗大概六點二十五分離開街道,而譚雲超六點半關門。如果他是凶手的話,完全可以趕在葛曉麗之前來到案發現場,所以有作案時間。

其次,譚雲超沉默寡言,不善交流,這種人或多或少會有一點偏執。如果與葛曉麗發生爭吵之後,心裡氣不過,完全有可能行凶,所以也有作案動機。

最後,他與死者回家的路徑一致,順路,並且自身條件與目擊證人看到的嫌疑人也有幾分相似,所以還有作案條件。

經過分析,似乎可以確定譚雲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過,此時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譚雲超就是嫌疑人,如果這時候對其進行抓捕的話,最直接的證據——也是唯一的證據,就是進行血型檢測。

但是,即便兩者血型一致,如果譚雲超堅持自己不是凶手,而警方有沒有找到凶器和其他有力的證據,根本無法定他的罪。

所以,韓冰認為,不管誰是凶手,破案的關鍵還是找到第一案發現場、凶器和死者的衣物,如果能夠查到嫌疑人的指紋就更好了。

此外,還有一點,韓冰與曹立的想法一致:凶手肯定是一個犯罪老手,不然,案發現場不可能沒有血跡和指紋!

“......目前就這些信息了。”李森說。

韓冰這才從沉思中回過神來,說道:“嗯,辛苦了,繼續監視吧。”

“好的。”

等李森走開後,曹立低聲說道:“韓隊,你是不是覺得譚雲超有作案動機?”

“按照分析來說,他豈止有作案動機呢?”韓冰說,接著將剛才自己想的大概說了一遍,曹立聽得連連點頭。

“那還等什麼,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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