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清還差不多。
至於加入秦國更是免了,秦二世而亡也是說的清清楚楚的,方正也不願意去做諸葛亮最後吐血來個死遁。
可是要說做醫生,當鐵匠,方正又覺得太過無聊。本來俠客是個很好的選擇,無奈方正發現春秋戰國時期的俠客和自己在武俠裡看的那些大俠還都不太一樣,這個時代雖然是有俠客,但要麼是開武館,要麼就是投身那些大家族,成為他們的打手和刺客。說白了,春秋戰國時期的俠客和各個國家的高層聯係相當緊密,完全沒有武俠裡那種行走江湖的瀟灑不羈,更像是各個家族和國家豢養的食客。
至於什麼武當少林是不存在的,峨眉華山也沒有,昆侖靈鷲更是沒指望………
實在不行就順著山海經來一圈舌尖上的中國吧………
反正自己在這個世界裡有一千年要消磨呢………
算了,慢慢轉吧。
想到這裡,方正站起身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接著吹了聲口哨,很快,一隻獵鷹從天而降,而與此同時,一頭白色的巨鹿也從樹林深處跳了出來,落在方正的身側,乖巧的蹲下身體,方正則直接翻身騎在白鹿身上,隨後晃晃悠悠的朝著山下走去。
當方正來到城門口時,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畢竟這麼大一頭白鹿,哪怕放在現代出街也會是網紅頭條。在這封建迷信的古代更不用說,再加上方正穿著一身青衣,肩頭還帶著一隻獵鷹,更是引人注目。
最重要的是,如此英俊瀟灑,風流倜儻,風姿卓絕,麵如冠玉,器宇軒昂,溫文儒雅,劍眉星目的七尺男兒世間少有啊!
大城市不比小村鎮,自然有士兵在城門口檢查,看見方正出現,眾人都是一愣,隨後他們仔細打量了方正片刻,一個士兵走上前來,恭敬的對著方正行了一禮。
“敢問,您可就是方正方公子?”
“正是在下,有何要事?”
方正嗬嗬一笑,看著眼前的士兵,雖然說他在這個世界裡沒有什麼頭銜,但是也算是小有名氣,至於原因嘛………也很簡單。
方正喜好玩樂奢華,在現代是必住五星酒店,放到古代方正也不會委屈自己風餐露宿。然而問題在於這個時代印第安人是否存在都是問題,方正也沒地兒去擼fbi的羊毛。
但是這能夠難得住方正嗎?
他可是正義的聖騎士!
沒有fbi可以擼,那麼就去搶山賊匪盜啊!
春秋戰國時期,戰亂四起,到處都是馬賊山賊,更不要說這個時代各個文明聚集地之間都相隔甚遠,正規軍還負責打仗,而這個時代又沒有像武俠裡那種名門正派,官府也不可能派兵去圍剿,所以方正就仗著自己實力高強殺個痛快———畢竟這個時代的武術技巧還及其低下,方正雖然沒辦法使用初火和魔法,但是他也從林月如那邊學過一些招數,比如一陽指啊,氣劍指啊,七決劍氣啊,乾坤一擲………
最後一個就算了,那錢是真不夠用。
可憐這時代的山賊匪盜哪兒見過這個,直接被方正懟了個人揚馬翻。方正就這麼一路走一路殺,居然還殺出了不小的名頭。畢竟這些馬賊山賊對於各地的商人和軍隊來說都很頭疼,但是他們又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對付,方正孤身一人就能夠乾掉那些山賊,也著實讓他們非常欣喜。
正因為如此,方正才會還沒進城就被守門的小兵給認了出來。
至於叫住他的原因………方正不用猜都能夠想到。
果不其然,在被兵頭帶到一旁之後,對方就對方正開始訴苦,說是這邊有一群名為灰胡子的馬賊出沒,凶殘非常,經常打劫商隊,已經讓他們非常苦惱。久聞方公子大名,還請為民除害,將這群馬賊繩之以法,上麵必有重謝雲雲……………
至於上麵賞不賞方正倒是無所謂,畢竟把馬賊殺光本身就有不少錢拿。這會兒既然給了任務,那麼方正自然也是樂嗬嗬的接了下來,問清楚那些馬賊平日出沒的區域之後,便拍拍白鹿的屁股轉身離開。
追蹤一群馬賊對於方正來說並無太大難度,隻不過當他循著這群馬賊的蹤跡找到他們時,卻發現晚了一步。
隻見在黑夜之中,明月之下,這群馬賊正在圍攻一支商隊。
“嘖嘖嘖,這也叫馬賊啊。”
方正騎著白鹿,站在山坡上,看著下方的戰鬥不由搖頭歎息。隻見在山下草原上,八百馬賊騎著戰馬,手握兵器,將一個位於山丘之上的商隊團團包圍了起來。
八百騎兵啊。
彆說主世界了,方正穿越了那麼多世界,也沒見哪個山賊盜賊能有八百騎兵的,甚至就算是有些正規的領主都湊不夠八百騎兵。
然而在這裡居然隻能夠當山賊………
“你們要到中世紀歐洲去,還當什麼山賊啊,當領主都夠了。”
方正無奈的搖了搖頭,接著翻身跳下,隨後右手一拍,很快,隻見一個長方形的匣子從白鹿的後方飛起,穩穩的落在方正的麵前,接著方正右手一揮,匣子立刻自動翻開。
“好了,該我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