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2)

黑狼寨裡有十七個擄掠來的人,霍戍詢問了他們的地址,準備安排手底下的人送他們回村子。

以防在回去的路上再遇到什麼不測,到時候才逃虎口,反倒是又落了虎穴。

然而一問,其間有十個人願意走,還有六七個人卻並不願意回去。

來得早的尚且還有一個去處,村裡的房舍田地還可能在,那些被擄掠來了很久的農戶,隻怕是這些東西早已經沒有了。

平民老百姓有地有住所才能活,現在雖然得了解脫沒有人控製高興一場,但往後接著確是無儘的悲涼,為此被解救的時候他們更多的是茫然。

範伯道:“這可怎麼辦?”

霍戍看著寨子默了默。

這邊既然已經有了現成的住所,草場也需要人打理看著,他們已經熟悉了這裡的地形和生活方式,留下好好過日子也是一樣的。

便道:“要回去的我遣人護送你們回去,若是沒有去處的,不願意回去就留在這裡。”

“這片草場我會用來繼續養牲口,需要一定的人手,你們若是要我的庇拂和看顧,那就要聽我的為我做事。”

“我不是什麼土匪,自然不會要求你們做些為難的事,隻要看著草場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兒,像普通的農戶一樣即可。”

農戶們聞言這朝聞言連忙跪下同霍戍告謝:“我們願意留下來,一切聽從義士的安排。”

清點下來,最後有十個人想要留下,除卻寨子裡的七個農戶,還有三個漢子想要留下跟著霍戍,其中便包括了大盤子臉。

霍戍應了下來,能夠多添加人手,尤其是壯力那是好事情,且他們熟知這邊的地形和勢力,對於以後防守還是鏟除其餘的匪徒都有好處。

這些要回去的農戶一無所有,回到村裡日子也會很難,霍戍把草場裡的牲口規整了一下,按照戶籍,一戶人家給了一頭牲口。

首先這些牲口是他們費力養的,帶走一頭也算是對他們的回饋。到時候帶回家是用來幫忙耕地還是拿去賣了換點糧食錢,總也有點東西,比兩手空空回去要好得多。

留下在寨子裡的人見到霍戍這麼仁義,紛紛也都感覺日子有了希望。

“你叫什麼。”

處理完寨子裡頭的事情,霍戍問了大盤子臉的姓名。

“義士,我叫李順。”

霍戍道:“到時候我會另外再安排一些人過來,往後你就替我看著這邊這些農戶,有什麼事情及時來告知。”

“你和他們都熟識,他們有什麼不便更容易與你說,這邊就要你費心了。”

李順連忙拱手:“義士儘管放心,我定會看顧好這邊,不負所托。”

霍戍應聲,頭一件事情就是安排他們把這邊改建一下,彆讓人進來一眼就覺得是個山寨窩子。

他們回去的時候,已經快中午了。

昨天晚上睡得遲,桃榆今天睡了一大早上。

原本家

裡也沒人叫他起來的,金柯鹿在村子裡無所事事,清早霍戍他們出去的時候他就來找了桃榆一趟,聽說他還在休息也就沒有打擾。

過了一個時辰,他又過來了一趟,人照樣還是沒起來。

現在他又過來了,黃蔓菁看見他都來了三趟了,以為他有什麼急事就把桃榆叫了起來。

“金哥兒,他起來了,你去屋裡吧。”

金柯鹿應了一聲,扭身朝著桃榆的屋裡去了。

“不好意思啊,讓你久等了。是有什麼事情嗎?”

桃榆剛剛從床上爬起來,人還有一點迷糊,說話也比平時還要軟一些。

“我沒什麼事,這邊馬也跑不了,又人生地不熟的,有些無聊,這才來找你說說話。”

桃榆拉著金柯鹿坐,給他到了一杯茶。

“要是在同州的話,那玩兒樂的就多了,這邊山裡,距離縣城又遠,確實有些無趣。”

金柯鹿劈腿坐在屋裡,他打量著滿是書本的房間,花瓶瓷器,雕花的櫃子衣架,美人賞花的屏風……一應的家什器具都很雅致,倒是很配桃榆的形象。

在來的路上,他聽見一行人說,江南的姑娘小哥兒身嬌體軟,渾身都是香的,他嗤之以鼻,還說他們儘吹牛。

見到了桃榆以後,隻覺得他們說的還不夠。

“霍哥真有福氣,一個糙老爺們兒能睡這麼好的屋。我今天去看了阿良的房間,遠遠沒有你這房間好看。”

“這就是他布置的。我們阿良遇見你,也是他的……”

桃榆話還沒有說完,忽然意識到什麼,他有點驚愕:“你去他房間啦?”

“對啊,我本來想問他有沒有什麼玩兒的,他又驚又怪,直接把我趕出來了。”

金柯鹿湊到桃榆麵前去:“你實話告訴我,阿良他是不是隻喜歡江南人啊?”

北域是個弱肉強食的地方,彆人隻會敬佩和更加欣賞有能力的小哥兒,他這樣的反而更受歡迎一些。

原本金柯鹿對自己是很有自信的,但是到了南邊以後,見識了這邊的姑娘小哥兒,溫婉柔情,自己確實好像跟她們一比五大三粗了很多。

“哎呀,想想就很煩。”

桃榆笑了一聲:“南邊沒有成親以前小哥兒是不能私自去男子房間的,他估計是嚇到了。”

金柯鹿搖了搖頭:“我猜也是,所以來你這兒了。”

桃榆眨了眨眼睛:“你怎麼會喜歡阿良呢?”

金柯鹿沒什麼不好意思,反倒是很樂意說他跟紀文良怎麼認識的。

當初金柯鹿第一次見到紀文良的時候其實正在和手底下的仆族喝酒,幾個人喝得正在興頭上,金柯鹿有些喝高了,走起路來踉踉蹌蹌,手底下的人去扶他,正好被紀文良看見。

他以為是金柯鹿被灌酒,一行人想要占他便宜,行不軌之事。

紀文良便去把金柯鹿給救了出來,兩個人一路狂奔,金柯鹿的仆族嚇壞了,一路狂追,鬨了一場誤會。

桃榆沒想到竟然是這樣,忍不住笑出了聲來,那傻小子可真是夠虎的。

金柯鹿道:“雖然隻是一場誤會,可我覺著他是一個誠善之人,我很喜歡。()”

桃榆托著臉,笑得很開心。

遇事結識辯品性,他跟霍戍何曾不是因為一係棘手的事情而走到一起的。

這比單單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要好太多了。?()?[()”

“我是遊族,居無定所,不太講究這些,隻要認定了一個人,追隨他去天南海角也無妨。”

桃榆道:“你如此有心,阿良會感受得到的。”

兩人正說著,霍戍他們回來了,於是默契的停了說談,跑出去看事情處理的如何了。

“那邊怎麼樣?”

“已經安排了。”

霍戍把山寨的情況同大家說了一聲。

“那是好事兒啊,反正那邊也有住所,直接分配人過去就行了,還用不著多費工夫建造住處。”

葛亮道:“到時候我過去就是了,咱還做鄰村。”

霍戍眉心微動,葛亮過去他放心,倒是還真是有那麼點意思。

“可以。”

“我會在分一半的仆戶過去。”

這些人是霍戍一開始買來建設的,這邊已經建造的差不多,後麵要緊的就是開地,但是人手已經足夠,草場那頭也需要開地,分派一些過去也能儘可能快的把那邊一並建設好。

還有就是那邊原本是山寨,東南部其他的勢力可能知道那邊是寨子,如果人手不夠的話,很容易受到襲擊。

“我也過去吧。”

桃榆正乖乖坐在一旁聽他們的安排,忽然聽見金柯鹿道了一聲。

他微微睜大眼睛:“你過去乾嘛呀?”

“來者是客,你在這邊的話,我們可以經常一起啊。”

桃榆衝他使了個眼色。

金柯鹿道:“反正有些人也不待見我,我不在他眼皮子底下,他也就省事兒咯。”

霍戍不好做出決斷,於是看向了桃榆。

“哎呀,我說鬨的,不是意氣用事。我們一行人二十幾個,在這邊也住不下,要是安置下來還得重新建造住所。不是說了那邊有現成的麼,還有草場,我也好把馬送過去養。”

霍戍見此,如果真是這樣倒也好。

遊族不僅精擅養馬,他們要是過去住的話,也就不怕那邊有人會來偷襲。

即便是敢來,那也討不到什麼好處。

而且林村到那邊,他今天勘測過了,直徑也就不過二十裡路,之所以來去慢是要繞小路走。如果到時候打一條直路,騎馬的話來去很快。

霍戍道:“若是半路你又要走了當如何。”

“我的哥夫,那你就去勸勸阿良,讓他彆再固執了。”

金柯鹿道:“他整日對阿守和顏悅色,對我就是板著張臉,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霍戍看了一眼一旁的霍守,發了話

() :“阿守,你近來少去找點文良。”

“啊?噢。”

霍守看著金柯鹿癟了癟嘴:

“要實在不行,村裡還有不少青年,再重新挑一個吧。”

金柯鹿斜了霍守一眼:“鹹吃蘿卜淡操心。”

“嘖,不過話又說回來,我昨天見村裡是還有不少小白臉兒長得不錯,哥夫,這要是看上了旁的你給不給做主啊?”

霍戍道:“看上了誰讓阿守去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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