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莫不是心虛?(1 / 2)

對韋蘭英,肖芒心中暗自讚許,這姑娘不怕事、不畏縮,是個好樣的。

韓翠芬見韋蘭英居然半分懼怕都沒有,臉色頓時就變了,黑著臉把借條重新疊好放回衣兜裡。

“去派出所?”她嘴角揚起輕蔑的笑,“你說我這借條是不當手段得來的,口說無憑,你得拿出證據來?人家派出所的同誌要看的是證據,你拿的出來嗎?”

韓翠芬手裡的借條的確不是正常得來的。

三個月前,她聽說韋蘭英家裡出了事,店被人砸了,她爸韋生明氣得病倒了,韋蘭英到處在借錢,但她家的那種光景,根本沒人敢借給她。

韓翠芬聽了這事後,眼珠一轉計上心頭,想著這回小兒子的婚事或許有著落了。

主動上門借給韋蘭英錢後,兩人簽了借條。後來她趁著韋蘭英沒在家,而韋生明大病未愈腦子不清醒的時機,半騙半蒙的讓他在另一張借條上簽了字。

之前的那張借條,直接被她撕碎扔垃圾桶了。

韓翠芬自認自己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覺,既沒被人撞見,當時的韋生明又糊裡糊塗,根本指認不了她,所以心裡有底氣,這會兒韋蘭英說要鬨到派出所去,她也沒害怕。

“證據?”韋蘭英咬了咬唇,因為太過用力把嘴唇都咬得發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隻要你做了,我就不信沒有半點紕漏!”

見韋蘭英還強撐著嘴硬,韓翠芬眼皮一翻,雙手叉腰道:“什麼紕漏,小姑娘家家的彆亂說話哦!我手裡的借條就是你爸簽的,他同意還不上錢就把你嫁進我家,這可是自願的。你要是再說我用不正當手段,在這麼多人麵前汙蔑我,小心我去派出所告你誹謗罪!”

啥?誹謗罪?

這個韓翠芬還真會現學現賣,肖芒頓時翻了個白眼。

那天在新華書店,韓翠芬明顯才第一次聽她說起這個詞,居然現在就用上了,倒挺會靈活運用,真是個‘人才’。

“你……”

韋蘭英第一次遇到這麼惡毒無恥的人,氣得連話都說不出來。

她尚且如此,關夢更是束手無策。

見兩個姑娘氣得鼓鼓的,卻毫無辦法的模樣,韓翠芬心裡樂開了花。她可不管自己用的手段多麼卑劣,隻要能給小兒子把媳婦娶回家,那麼她就大功告成。

想要靠正經說親根本沒姑娘願意嫁進她家,眼前這個韋蘭英性格太強,其實並不和她心意,不過也算湊合了,總比兒子沒媳婦強。

隻要韋蘭英認下借條是真的,到時就算她再不願意,綁也要把她綁回去和兒子成親。這就等於她花七百塊錢給小兒子買個媳婦回家,雖然貴了點也肉痛了點,不過也值了。

“韋蘭英,你爸都同意你嫁進我家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難道你連你爸親筆寫下的簽名都不認嗎?”

韓翠芬得意洋洋的說著,她就不信不孝的大帽子扣下來,韋蘭英還敢不就範。

韋蘭英臉色慘白,抖著嘴唇卻說不出話來。關夢在一邊乾著急但明顯也沒辦法。

“她可以認,但前提是,簽名得是有效的!”

一道女聲突然自韓翠芬身後傳來,令正一臉得意的她頓時轉過身去,望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放眼看去,隻見一名與韋蘭英年紀相仿的姑娘,正站在她的麵前,神情嚴肅,目光灼灼地盯視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