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法官會信嗎?(1 / 2)

“還不老實交代?”

沈倩倩冷聲問道。

這是她調入刑偵大隊以後,接手的第一件案子,涉案金額巨大,局長親自督促要儘快破了這件案子。

回顧整件案子,嫌疑人沒有在房間裡留下任何指紋,連腳印都沒有,隻有一把門口的鎖,經過細致勘查,才發現了細微的撬動痕跡。

至於監控,犯罪嫌疑人早已經破壞。

當時,麵對這一起完美級彆的入室盜竊案,整個刑偵大隊都無從下手。

沈倩倩一籌莫展之際,正好看到一本小說。

小說作者:林某。

書裡的主角身份是個小偷。

這一下子就勾起了沈倩倩的興趣,一直追更到最新章節時,沈倩倩驚呆了。

林某的小說裡,最新章節記錄的盜竊案件,與青秀區江南小區發生的完美盜竊案,有著驚人的相似!

巧合麼?

不可能!

除非是他的親身經曆。

她突然想起一種說法:每一個實施完美犯罪的嫌疑人,都會以不同形式記錄下案件全過程,這是他們自以為的藝術。

所以,林某這本書看似是小說,實際上是犯罪記錄。

這個可能性很大!

審訊室內。

林川苦著臉,“警察同誌,我根本沒去過那個江南小區啊!總不能因為我的小說和案件相似就定我的罪吧?”

“沒去過?”

沈倩倩眉頭一皺,“你的小說與案件有著近八成的相似,請你解釋一下。”

如果小說發布在前,案發在後,那就是預言。

案發在前,小說發布在後,那會被認為是犯罪記錄。

林川的情況,就是後者。

他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小說劇情和案件相似會不會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但現在的形式對他來說,很不利。

網文圈寫書把自己寫進去大佬,還真有好幾個。

“警察同誌,我這個小說劇情,是我做了一個夢之後,構思出來的。”

林川隻好嘗試解釋。

夢……是林川胡編的借口。

實際上,他是係統擁有者。

3月7日,林川激活職業人生體驗係統,隻有積累一定的人氣值,就可以體驗不同職業的人生。

類似於人生模擬器,但是是以第一人稱視角的虛擬現實AR形式進行。

每一個場景,都如同真實經曆一般。

體驗完成後,林川可以獲得該職業的技能,體驗的人生經曆,也將自動生成一部小說。

係統開局贈送一張人生體驗卡。

林川立即體驗人生。

不曾想,體驗的首個職業,竟然是盜賊!

體驗完成後,林川獲得盜竊係列技能,人生經曆自動生成小說《盜賊》。

太刑了!

林川決定把小說《盜賊》發布試試看,但編輯悠悠請假了,拖到了3月9日才發布。

“夢…法官會信嗎?”

沈倩倩笑了笑。

不愧是小說作家,瞎編故事就是信手拈來。

但是無論怎麼瞎編,也不可能跟案件有如此高的相似度。

小說形式的犯罪記錄,擁有成套的專業開鎖工具,開鎖技術很強且沒有備案......

buff疊滿了!

所以,真相隻有一個!

林川也是第一次進局子,很緊張,一再強調:“可我3月8日那天,根本沒去青秀區江南小區。”

“我們調取了你租房所在小區的監控設備,正好拍到了你下午16點左右出了一趟門,這與案發時間完全吻合!”

沈倩倩說道。

根據現場的門鎖的打開痕跡來看,案發時間應該是在3個小時以內,也就是16點——19點之間。

林川狡辯道:“那天我出門,是因為我去幫我的讀者抓奸了。”

沈倩倩一怔:“???”

旁邊一直做筆錄的男警察,也停下了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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