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四章
見蕭霖天道歉,淩瑜想著原身的冤死,還餘怒未消。
就算當時原身做錯了事,可罪不至死,就因為蕭霖天高高在上,才打死了原身。
看看這些女子應聘的原因,這世上有這麼多的高高在上的男人,那冤死在他們手上的女人該是不計其數吧!
“皇上,官府審案,都還講求證據,不冤死一個無辜之人!”
淩瑜按壓下怒氣,耐心地和蕭霖天講理:“可你看看這些女子的遭遇,她們如果被婆婆磋磨死,被丈夫打死,她們難道不比罪犯冤嗎?”
“律法製定就是要保護無辜之人!這些女子也是百姓,她們的生死就不該由誰來決定!”
“所以,我提議,針對這些事,你們該修改律法,把保護婦女孩童這些細節都列進去!”
蕭霖天認真思索著,他知道淩瑜不是一時同情這些女子的遭遇才激動地提出這建議的。
想想去魏州路上的所見所聞,再想想這些年看到聽到的女子遭遇,蕭霖天覺得律法的修訂是很有必要的。
蕭霖天虛心地向淩瑜請教,為維護女子的權益,還該加進什麼條例。
首發網址https://()
淩瑜見蕭霖天如此上心,也趁機為女子提了不少她覺得公道公平的建議。
比如休書這一條,淩瑜建議廢除,改為和離。
夫妻關係破裂,必須向所屬的地域官府提交申請,確因其中一方有過失,或者夫妻關係無法維係的,準予辦理和離手續。
這就杜絕了男方任何無理休棄女方,汙蔑女方,導致女方被休生活艱難的舉動。
對家庭暴力這一條,淩瑜也提出了建議,隻要受害者上告,可以依傷勢的輕重對施暴者處於不同程度的刑罰。